按照《2025年沈阳市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备案事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沈阳市2025年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关于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节水行动的各项部署要求,重点对区、县(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发现问题,落实问题整改,推动市、县水务(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实现水资源精细化管理,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为2025年“大禹杯”竞赛提供依据。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一)检查范围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
(二)检查对象及数量
1.区、县(市)水务(水利)行政主管部门。
2.取水户和用水单位。统筹考虑取水户和用水单位,市水务局采用“双随机”方式从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名录库中抽取2024年用水量较大的部分用水户(详见附件2-1);从计划用水覆盖范围内抽取2024年用水量较大的部分用水单位,抽取范围尽量覆盖工业、农业、服务业。各地分别选取了3家自备井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用水单位进行检查(详见附件2-2)。
3.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抽查用水户为2024、2025新发的用水量较大的用水户(详见附件2-3)。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采取内业和外业相结合方式。
(一)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管理方面主要检查区域取用水监管情况,包括总量管控、用水统计调查、取用水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3)。节约用水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水务(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用水计划的下达、核定及覆盖情况,超计划(定额)用水处理情况,节水载体、信息填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资金使用及支付情况、《节约用水条例》宣贯工作和节水宣传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4)。
(二)取水户。主要检查取水户取用水情况,包括取水合规、取水计量、用水统计调查执行情况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5)。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抽查只需水务(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电子版即可,不去用水户现场核查。
(三)用水单位。重点检查用水单位的用水计划上报及执行情况,用水定额执行、用水效率情况、用水计量设施安装使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6-1、6-2、6-3)。
四、检查工作步骤
(一)检查准备。按照检查总体要求,市水务局确定被检查地区的取水户、用水单位、高等院校,形成检查对象名录;结合检查内容,通过取用水管理、电子证照、用水统计信息系统以及日常掌握的情况,提前筛选疑似问题或线索材料,做好查前准备。
(二)现场检查。通过现场问询、实地踏勘、查阅资料、数据核查等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填写相关表格,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及检查人员要签字确认。
(三)情况反馈与问题认定。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被检查的区、县(市)水务(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反馈检查情况、交换意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经确认后,填写问题确认单(见附件7),存疑问题需要说明情况。
五、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2025年 8月,市水务局印发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在局网站公示。
(二)检查实施。2025 年 8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现场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认真梳理检查情况,归纳提炼检查结论和存在问题。
(三)成果汇总及应用。2025年9月,结合各区、县(市)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一地一单”问题检查整改清单,督促有关地区整改落实。
本次监督检查成果纳入 2025年“大禹杯”竞赛考评—2025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应严格落实督查检查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选派精干力量充实检查队伍,做好前期培训和准备工作,确保检查人员熟练掌握工作方式方法和政策标准,提高现场检查调研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各检查组应科学摆布检查时间、地点,做好各项后勤保障,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
(二)规范检查工作。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沈阳市行政检查实施办法》和《沈阳市水务行政检查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开展。开展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及《行政检查通知书》。外业检查应深入一线,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做好记录、留好必要的影像资料、证明材料和数据来源。问题研判和报告结论应客观准确,各检查表、确认单、检查报告等认定结果应保持一致。各单位应做好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资料立卷存档。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检查组人员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检查过程中,午餐检查组应自行外出就餐,如需在检查单位机关食堂就餐,应及时按标准缴纳餐费,并保存好收据。同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将检查的资料、过程材料、成果以任何形式透漏、泄露无关人员,并严格保证档案、计算机和存储介质的信息安全。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检查组应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现场工作,应就检查调研发现的问题,与被检查单位沟通交流,充分听取被检查单位说明。
附件:1.监督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2.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对象清单
3.区域取用水监管情况抽查表
4.水行政主管部门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情况现场检查表
5.取用水户取用水情况抽查表
6.用水单位节约用水情况现场检查表
7.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确认单
附件1
监督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县区 | 监督检查时间 | 参加人员 |
铁西区 | 8月12日 | 洪明祥、颜志航、李广文、史文华、仇天山、龚晓璐、孙春辉、马刚、姚岚、朱昱、张明君、齐琬羽 |
浑南区 | 8月13日 | |
于洪区 | 8月14日 | |
苏家屯区 | 8月15日 | |
沈北新区 | 8月18日 | |
辽中区 | 8月19日 | |
新民市 | 8月20日 | |
法库县 | 8月21日 | |
康平县 | 8月22日 | |
和平区 | 8月25日 | |
大东区 | 8月26日 | |
沈河区 | 8月27日 | |
皇姑区 | 8月28日 |
附件2-1
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对象清单(自备井)
序号 | 县区/管理单位 | 迎检单位名称 |
1 | 城市水资源部 | 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 |
2 | 沈阳市沈河区鑫淼餐饮中心 | |
3 | 和平区 | 辽宁润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4 | 大东区 | 沈阳正大畜牧有限公司 |
5 | 铁西区 | 沈阳中车时代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6 | 大连运城制版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
7 | 浑南区 | 辽宁富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
8 | 沈阳中升仕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9 | 苏家屯区 | 沈阳南方谷物有限公司 |
10 | 沈阳城市学院 | |
11 | 于洪区 | 沈阳中荷医院有限公司 |
12 | 沈阳布凡帝范梅勒饮品有限公司 | |
13 | 沈北新区 | 沈阳华美食品有限公司 |
14 | 沈阳市沈北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 |
15 | 辽中区 | 沈阳禾丰水产饲料有限公司 |
16 | 辽宁万家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
17 | 新民市 | 沈阳新飞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8 | 沈阳信昌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
19 | 法库县 | 沈阳浩松陶瓷有限公司 |
20 | 沈阳辰阳混凝土有限公司 | |
21 | 康平县 | 康平永恒新能源热力有限公司 |
22 | 沈阳鼎实混凝土有限公司 |
附件2-2
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
抽取水资源论证书报告清单
序号 | 县区/管理单位 | 迎检单位名称 |
1 | 城市水资源部 | 辽宁省体育彩票中心 |
2 | 和平区 | 辽宁润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3 | 大东区 |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榆林服务区 |
4 | 铁西区 | 沈阳橡胶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地下水取水工程 |
5 | 浑南区 | 金水湾家园地下水取水项目 |
6 | 苏家屯区 | 沈阳旺鑫泉饮品有限公司 |
7 | 于洪区 | 沈阳禧嘉喜哆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8 | 沈北新区 | 辽宁世领自营牧场有限公司朱家堡现代化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地下水取水 |
9 | 辽中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辽中经营部 |
10 | 新民市 | 棋盘山泉饮品(辽宁)有限公司 |
11 | 法库县 | 沈阳雅艺然陶瓷有限公司 |
12 | 康平县 | 沈阳山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附件2-3
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对象清单
(用水单位)
序号 | 县区 | 检查单位名称 |
1 | 和平区 | 沈阳盛新艺乐物业有限公司 |
2 | 积水酒店经营管理(沈阳)有限公司和平艾美酒店分公司 | |
3 | 大东区 | 福耀集团(沈阳)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4 | 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
5 | 皇姑区 | 沈阳市儿童医院 |
6 | 沈阳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
7 | 沈河区 | 沈阳博物馆(沈阳市文博中心) |
8 | 沈阳儿童活动中心 | |
9 | 铁西区 | 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 |
10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11 | 浑南区 |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12 | 沈阳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 |
13 |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 |
14 | 苏家屯区 | 华润雪花啤酒(辽宁)有限公司 |
15 |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卷烟厂 | |
16 | 于洪区 |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 |
17 | 沈阳旺旺食品有限公司 | |
18 | 沈阳顶轩食品有限公司 | |
19 | 沈北新区 | 沈阳海尔电冰箱有限公司 |
20 | 好丽友食品(沈阳)有限公司 | |
21 | 沈阳好利来食品有限公司 | |
22 | 辽中区 | 沈阳市碧水湾酒店有限公司 |
23 | 一小幼儿园 | |
24 | 沈阳市辽中区豪林购物中心 | |
25 | 新民市 | 新民市妇婴医院 |
26 | 沈阳康源精神病医院 | |
27 | 法库县 | 沈阳雅艺然陶瓷有限公司 |
28 | 沈阳佳世博陶瓷有限公司 | |
29 | 沈阳泰一陶瓷有限公司 | |
30 | 康平县 | 康平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
31 | 沈阳卧龙湖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
附件3
区域取用水监管情况抽查表
检查地区: 县
被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联系人: 负责人(签字): 电话:
事项类别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情况 | 检查情况说明 (针对发现的问题) |
总量管控 | 1 | 实际取用水量是否超过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 是□ 否□ | |
2 | 实际取用地下水的总水量是否超过地下水年度取水计划量或可开采量 | 是□ 否□ | ||
3 | 实际取用江河的水量是否超过相应的江河年度水量分配指标 | 是□ 否□未涉及□ | ||
用水统计调查 |
4 | 区域上报的用水量数据与调查对象直报数据是否相一致 | 是□ 否□ | |
5 | 区域内已发证的取用水单位是否均按要求纳入用水统计系统名录库 | 是□ 否□ | ||
6 | 是否存在名录信息未更新情况(如许可水量、取水许可证号等) | 是□ 否□ | ||
7 | 是否存在名录类型错误的情况(如重点与非重点、行业类型等) | 是□ 否□ | ||
取用水管理工作 | 8 | 畜禽养殖户办理取水许可工作是否按时完成 | 是□ 否□ 未涉及□ | |
9 | 洗车行业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是否开展 | 是□ 否□ | ||
10 | 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数据治理专项工作是否按时完成自查自纠和复核整改 | 是□ 否□未涉及□ | ||
11 | 取用水疑似问题是否按时完成处置、待整改问题是否按时完成整改 | 是□ 否□未涉及□ | ||
12 | 涉水问题线索转办件是否按时完成调查处理 | 是□ 否□未涉及□ | ||
13 | 是否存在水资源费尚未追缴到账或未履行追缴流程 | 是□ 否□ |
附件4
水行政主管部门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情况现场检查表
检查地区: 被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联系人: 负责人(签字)): 电话: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检查情况说明 |
1 | 市本级和县级行政区2024年度是否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下达用水计划 | 是□ 否□ | |
2 | 是否实现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纳入用水计划管理全覆盖 | 是□ 否□ 不在检查范围□ | |
3 | 是否存在应使用而未使用用水定额核定用水计划的情况 | 是□ 否□ | |
4 | 是否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超计划(定额)用水单位予以处理 | 是□ 否□ 不存在此类问题□ | |
5 | 是否将 2024年度建成的各类节水载体相关信息填报至水利部节水载体信息库 | 是□ 否□ | |
6 | 行政区内用水单位是否开展水平衡测试 | 是□ 否□ | |
7 | 对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源条件的用水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和下达年度用水计划时,是否配置了非常规水源 | 是□ 否□ | |
8 | 对按用水计划应当使用非常规水源而未使用或使用量未达到要求的用水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核减了其下一年度的常规水源计划用水指标 | 是□ 否□ | |
9 | 是否开展了节水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主题活动 | 是□ 否□ | |
10 | 是否完成每月节水宣传及节水信息报送 | 是□ 否□ | |
11 | 本区域高校是否已全部创建节水型高校 | 是□ 否□ | |
12 | 本区域内用水单位是否已推进节水合同 | 是□ 否□ | |
13 | 本区域内是否已执行完成“节水三同时” | 是□ 否□ | |
14 | 是否已完成本区域内节水执法监督检查 | 是□ 否□ | |
15 | 重点监控名录中的用水单位、1万立以上工业及服务业用水单位是否全填报《沈阳市用水计划申请核定表》 | 是□ 否□ | |
16 | 本年度节水载体创建是否已申报 | 是□ 否□ |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组组长: 检查时间:
说明:1.检查事项第 4、7 项填写“是”的情况,需填写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具体情况;其他检查事项填写“否”的情况,需填写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具体情况。
附件:5
取用水户取用水情况抽查表
检查地区: 被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联系人: 负责人(签字)): 电话:
事项类别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情况 | 检查情况说明 (针对发现的问题) |
取水合规情况 | 1 | 是否持有有效的取水许可证且档案完整 | 是□ 否□ | |
2 | 应开展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是否按要求开展水资源论证 | 是□ 否□ | ||
3 | 是否按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取水用途取水 | 是□ 否□ | ||
4 | 是否存在超计划或超许可水量取水行为 | 是□ 否□ | ||
取水计量情况 | 5 | 是否按规定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 是□ 否□ | |
6 | 安装的取水计量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 是□ 否□ | ||
7 | 取水计量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 | 是□ 否□ | ||
用水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 | 8 | 是否按规定填报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系统报表 | 是□ 否□ | |
9 | 检查的取水户实际取水用途是否与用水统计系统名录库一致 | 是□ 否□ | ||
10 | 是否按规定时间填报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系统报表 | 是□ 否□ | ||
11 | 填报的用水统计表数据是否与相应的取水计量数据一致 | 是□ 否□ | ||
12 | 填报的用水统计表数据是否与相应的取水计量数据(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一致 | 是□ 否□ | ||
13 | 是否存在多个水源漏报、误报的情况(如管网水等) | 是□ 否□ | ||
14 | 是否存在取水量位置填报错误情况(如水源热泵等) | 是□ 否□ | ||
15 | 是否存在填报数据为估计值的情况(如多次数据填报为整数) | 是□ 否□ | ||
16 | 是否存在备注信息错误情况 | 是□ 否□ |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组组长: 检查时间:
附件6-1
用水单位节约用水情况现场检查表(工业企业)
检查地区: 被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联系人: 负责人(签字)): 电话: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检查情况说明 |
1 | 所属行业类型 | ||
2 | 是不是重点监控用水单位 | 是□ 否□ |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
3 | 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用水信息报送是否准确 | 是□ 否□ | |
4 | 是否实现用水在线监控 | 是□ 否□ | |
5 | 是否按规定要求上报用水计划 | 是□ 否□ | |
6 | 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安装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用水计量设施 | 是□ 否□ | |
7 | 用水单位有两个以上不同水源或者两类以上不同用途用水的,是否分别安装用水计量设施 | 是□ 否□ | |
8 | 2023、2024年是否存在超年度计划用水情况 | 2023年是□ 否□ 2024年是□ 否□ | 说明实际用水量和计划水量 |
9 | 用水单位是否开展水平衡测试 | 是□ 否□ | |
10 | 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源条件时,年度用水计划是否配置了非常规水源 | 是□ 否□ | |
11 | 是否使用非常规水源 | 是□ 否□ | |
12 | 2024年主要生产产品 2023年主要生产产品 各主要产品用水量是否单独计量 | ( ) ( ) 是□ 否□ | 若否,说明未单独计量的产品名称 |
13 | 2024年度主要产品的产量 2024年度主要产品的用水量 | ||
14 | 2023年度主要产品的产量 2023年度主要产品的用水量 | ||
15 | 2024年度产品用水效率 2023年度产品用水效率 | ||
16 | 2024年度是否超定额用水 2023年度是否超定额用水 | 是□ 否□ 是□ 否□ | |
17 | 是否建立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 是□ 否□ | |
18 | 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和器具 | 是□ 否□ |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组组长: 检查时间:
说明:1.检查事项第 8、15 项中填写“是”的情况,需填写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具体情况;
其他检查事项填写“否”的情况,需填写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具体情况。
2.检查事项第 15 项,需填写对比的现行省级用水定额标准文件名称和用水定额值; 若无省级用水定额,填写对比的现行国家用水定额标准文件名称和用水定额值。
附件6-2
用水单位节约用水情况现场检查表(高校)
检查地区: 被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联系人: 负责人(签字)): 电话: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检查情况说明 |
1 | 是否是重点监控用水单位 | 是□ 否□ |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
2 | 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用水信息报送是否准确 | 是□ 否□ | |
3 | 是否实现用水在线监控 | 是□ 否□ | |
4 | 每栋建筑、食堂、公共浴室、大型用水实验检验设备、家属区、对外服务及外包场所是否单独安装计量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
是□ 否□ | |
5 | 校园绿化灌溉设施 | 大水漫灌□ 喷灌□滴灌□ | |
6 | 是否纳入计划用水管理 | 是□ 否□ | |
7 | 是否按规定时间要求上报用水计划 | 是□ 否□ | |
8 | 2024年度的实际用水量 2023年度的实际用水量 | ( )万 m³ ( )万 m³ | 不含子弟学校、家属区、宾馆等对外服务及外包场所用水量 |
9 | 2024年度的计划用水量 2023年度的计划用水量 | ( )万 m³ ( )万 m³ | |
10 | 2024年、2023年是否存在超年度计划用水情况 | 2024年是□ 否□ 2023年是□ 否□ | 说明实际用水量和计划水量 |
11 | 是否超定额下达年度用水计划 | 是□ 否□ | |
12 | 用水单位是否开展水平衡测试 | 是□ 否□ | |
13 | 2024年度用水效率 2023年度用水效率 | ( )m³ /(人·a) ( )m³ /(人·a) | |
14 | 2024年度是否超定额用水 2023年度是否超定额用水 | 是□ 否□ 是□ 否□ | |
15 | 超计划用水部分是否实行累进加价(需提供加价缴费凭证) | 是□ 否□ |
不超计划不填此项 |
16 | 超定额用水的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节水目标和完成时限 | 是□ 否□ | 不超定额不填此项 |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组组长: 检查时间:
说明:1.检查事项第 10、11、13 项填写“是”的情况,需填写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具体情况; 其他检查事项填写“否”的情况,需填写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具体情况。
2.检查事项第 13 项,需填写对比的现行省级用水定额标准文件名称和用水定额值;若无省级用水定额,填写对比的现行国家用水定额标准文件名称和用水定额值。
附件6-3
用水单位节约用水情况现场检查表(其他)
检查地区: 被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联系人: 负责人(签字)): 电话: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检查情况说明 | ||
1 | 是不是重点监控用水单位 | 是□ | 否□ | 国家级□ 省 级□ 市 级□ | |
2 | 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用水信息报送是否准确 | 是□ | 否□ | ||
3 | 是否实现用水在线监控 | 是□ | 否□ | ||
4 | 是否按规定要求上报用水计划 | 是□ | 否□ | ||
5 | 用水单位有两个以上不同水源或者两类以上不同用途用水的,是否分别安装用水计量设施。 |
是□ |
否□ | ||
6 | 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安装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用水计量设施。 |
是□ |
否□ | ||
7 | 2023、2024年是否存在超年度计划用水情况 | 2023 年是□ 否□ 2024 年是□ 否□ | 说明实际用水量和计划水量 | ||
8 | 用水单位是否开展水平衡测试 | 是□ 否□ | |||
9 | 是否使用非常规水源 | 是□ | 否□ | ||
10 | 2024 年度提供的服务 2024年度提供服务的用水量 2023 年度提供的服务 2023 年度提供服务的用水量 | ( ( ( ( | ) ) ) ) |
具体说明服务量/人数 /面积和相应用水量 | |
11 | 2024 年度用水效率 2023 年度用水效率 | ( ( | ) ) | ||
12 | 2024年度是否超定额用水 2023 年度是否超定额用水 | 是□否□无法核算□ 是□否□无法核算□ | 若无法核算,请说明具体情况 | ||
13 | 是否建立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 是□ | 否□ | ||
14 | 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和器具 | 是□ | 否□ |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组组长: 检查时间:
说明:1.检查事项第 7、11、13 项填写“是”的情况,需填写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具体情况; 其他检查事项填写“否”的情况,需填写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具体情况。
2.检查事项第 11 项,需填写对比的现行省级用水定额标准文件名称和用水定额值; 若无省级用水定额,填写对比的现行国家用水定额标准文件名称和用水定额值。 3.检查事项第 9 项提供的服务是指医院、宾馆、场馆等用水单位提供的住院、门诊、住宿、场地等服务数量
附件7
2025年度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确认单
检查地区: 检查时间:
序号 | 问题描述 | 整改建议 | 现场整改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被检查单位联系人: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