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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水利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2017-04-21

 

 

 

 

沈阳市水利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3月5日

 

2016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市水利局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指导,坚持服务为本,积极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积极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年初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关于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主动、全面、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通过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发布本局政府信息。二是科学梳理,集中公开关联性较强的信息。2016年,我局按照办事部门、办事主体,及时调整并公开了行政许可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表格下载等政府信息。三是加强依法答复公开申请工作。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委派局办公室牵头,协调局水政处、审批办、城市水资源办等有关职能处室,共同成立了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协调小组,并详细规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备案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领导的重视下,围绕全市水利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宣传力度,制定了详细的信息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宣传重点,局政务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提高。一年来,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我局安排专职人员定期对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进行维护,及时发布最新的信息。全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网主动发布各类信息共271条。在民心网发表信息达168条。一年来我局共编发《水利信息》39期,防汛期间向市领导报送《防汛抗旱情况专报》16期。在《沈阳日报》、《沈阳晚报》、《辽沈晚报》《华商晨报》上刊登专题稿件13篇。通过沈阳电台、沈阳电视台报道我局工作及专题采访6次。2016年,我局及时完成网上动态考评和网上报表、纸质报表等工作,数据真实准确。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2016年,我局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推进“五公开”工作。在局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以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信息跟踪及公开,对我市重要政策措施水利落实工作情况和全市水利重点工程项目,以及我局权责清单等相关工作情况及有关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统一将我局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防汛抗旱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科学梳理,集中关联性较强的信息,通过网站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2016年,我局结合政府网站建设,在水利信息网站上开辟政策解读栏目,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委派局办公室牵头,协调局水政处、审批办、城市水资源办等有关职能处室,对中央及省市相关水利政策进行详细讲解,取得良好效果。

六、加强回应社会关切事项工作

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3〕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并规范我局相关制度、措施。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了我局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同时,在政府网站建设方面,我局以沈阳水利信息网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的门户,通过局长信箱、群众诉求等公众参与栏目与社会各界进行互动,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按我局有关制度受理并给予答复。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民心网》政策咨询件和《民心网内参》件。行政审批服务无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年无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和论证会。

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将承接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予以公开。

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2016年,为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为切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研究探讨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并要求将各处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公布于众,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有力地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