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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关于法库县祝家堡灌区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03-06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法库县祝家堡灌区管理所:

    依你单位申请,我厅受理了法库县祝家堡灌区取水许可申请书。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法库县祝家堡灌区取水许可。

    一、项目概况

    法库县祝家堡灌区是我省重点中型灌区之一,位于法库县城南40公里,石佛寺水库上游2500米,东起依牛堡子镇祝家堡村,西至三面船镇三台子村。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2万亩,有效灌溉面积5.8万亩,共涉及依牛堡子镇、三面船镇等21个行政村。灌区灌溉用水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其中:地表水取水口1个,为东大山提水站,渠首(取水口)在法库县依牛堡子镇祝家堡村辽河右岸,坐标为:东经123°28′8ʺ,北纬42°10′56ʺ;地下水主要来源规模以上灌溉机电井1341眼。2023年灌区实际灌溉面积4.65万亩,其中地表水灌溉面积3.0万亩,地下水灌溉面积1.65万亩,种植作物均为水稻。

    二、批准事项

    同意祝家堡灌区灌溉年取水量3781万立方米,其中取用地表水水量2664万立方米(清河水库供水975万立方米,柴河水库供水525万立方米,区间径流1164万立方米),灌区内取用地下水水量1117万立方米。其他技术要求按照省河库中心《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法库县祝家堡灌区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执行。

    三、其他要求

    1.你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向我厅报送核发取水许可证申请,同时提交取水工程运行情况等材料,经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

    2.你单位应按规定安装取水在线计量设施,保证数据传输设备正常运行并实时传入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对计量设施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

    3.取水工程运行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重新申请取水。

    4.你单位应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强水资源和节水管理。

    联系人:梁松雪  15840083880

  


辽宁省水利厅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