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 | |||
编号:沈水保验收回执〔2024〕016号 | |||
报备申请单位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沈阳供电公司 | ||
公示网站及网址 | 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www.yanshou100.com/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17日 |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编制单位 | 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 | ||
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 ||
接受单位:(盖章) | |||
2024年8月16日 | |||
联系人及电话 | 马亮/13940064340 | ||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 | |||
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
公告栏
沈阳国华新能源150兆瓦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2024-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