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按照省水利厅、市人社局关于2024年职称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现将沈阳市水利专业中初级职称报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应符合《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水利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辽人社职〔2022〕23号)和《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4年工程系列水利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水人〔2024〕260号)相应条件。
二、申报程序
按照“谁推荐、谁审核”,“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集中公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查的申报办法。
各区、县(市)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的报卷材料需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查后,统一报送市水务局人事处; 市直各单位申报人员的报卷材料需经主管部门审查后,统一报送到市水务局人事处。未按规定要求报送的材料,评审委员会一律不予受理。
三、报评材料及组卷要求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材料及组卷。
四、报卷时间及地点
(一)报卷时间
报卷时间:9月19日-9月26日 上午9:30-11:00
下午1:30-4:30(法定假日除外)
(二)报卷地点
报卷地点为市水务局人事处(沈河区文萃路265号)708室。
联系人:陈辰 电话:88500090
附件:2024年申报水利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卷材料表.xls
沈阳市水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