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工作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自2024年7月10日起启用“沈阳市水务局行政执法专用章”。
“沈阳市水务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用于沈阳市行政区划内以沈阳市水务局名义制发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本章与“沈阳市水务局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工作需要,本章按照沈阳市水务局相关工作制度管理,由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务执法分局受托行使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职权时使用,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沈阳市水务局
2024年7月10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工作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自2024年7月10日起启用“沈阳市水务局行政执法专用章”。
“沈阳市水务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用于沈阳市行政区划内以沈阳市水务局名义制发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本章与“沈阳市水务局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工作需要,本章按照沈阳市水务局相关工作制度管理,由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务执法分局受托行使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职权时使用,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沈阳市水务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