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辽宁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辽发改投资〔2013〕734号)等文件精神,受沈阳市水务局委托,公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将就“青年大街管道修复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相关事宜予以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年大街管道修复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青年大街排水管道实施修复工程,其中非开挖修复工程9725.30米,开挖修复工程704.64米。包括DN400-DN1500管线清淤7462.21米,管渠清淤2263.09米,紫外光原位固化整体修复5099米,局部树脂固化修复7处,管渠水泥砂浆喷涂12290平方米,气囊封堵与拆除421处,拆除并新建DN500-DN800玻璃钢夹砂管403.64米、DN300钢筋混凝土雨水口连接管300米,改造检查井9座,翻建雨水口20座等。
项目施工范围:本工程范围为青年大街(市府大路-南二环)、青年北大街(哈尔滨路-北陵公铁桥)。
三、项目实施主体
沈阳市水务局
四、评估机构
名 称:公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安工
联系方式:13940090831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学校、居民及其他组织等。
六、征询事项
本公示将就以下诸项征询公众意见及建议:
1. 您所在地区处于本项目的哪个方位
2. 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3. 您是从什么渠道得知本项目信息的
4. 对于本项目建设内容最想了解哪些方面
5. 您认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会对您的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6. 您认为本项目建成后会对您的周边环境产生哪些影响
7. 对于本项目您还有哪些疑问,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示说明
1.公众对本公示的信息反馈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
2.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项目实施主体和评估机构为公众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资料查询服务;
3.公众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建议、意见,可在公示告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评估机构或项目实施主体方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