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水利厅、市人社局关于2025年职称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现将沈阳市水利专业中、初级职称报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应符合《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水利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辽人社职〔2022〕23号)和《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5年工程系列水利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水人〔2025〕174号)相应条件。
二、申报程序
按照“谁推荐、谁审核”,“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集中公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查的申报办法。
各区、县(市)属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的报卷材料需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市水务局人事处; 市属各单位申报人员的报卷材料需经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市水务局人事处。未按规定要求报送的材料,评审委员会一律不予受理。
三、报评材料及组卷要求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材料及组卷。
四、报卷时间及地点
(一)报卷时间
2025年9月12日—9月19日
上午9:30—11:00 下午1:30—4:30(法定假日除外)
(二)报卷地点
市水务局(沈河区文萃路265号)6楼会议室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无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或学位网查验结果。其他业绩材料需提供原件,业绩原件现场审核后返回。
(二)申报人员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申报人员个人直接申报的,评审委员会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报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诚信规范参加评审,对于造假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陈辰 电话:88500090
附件:2025年申报水利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卷材料表
沈阳市水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5年8月29日
2025年申报水利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卷材料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