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招标投标领域监管的决策部署,切实防范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将《辽宁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登记报告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全文转发,并公布相关举报方式如下:
一、《制度》核心要义
《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招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国企采购招标等招标投标活动,明确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的16类具体情形,包括规避招标、指定投标人、干预评标定标等行为 。《制度》要求被插手干预人如实记录报告相关行为,对记录报告人员予以保护,对违规干预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为招投标活动筑牢廉洁防线。
二、举报方式公示
如发现领导干部存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
举报电话:8625384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举报说明:举报需提供明确线索,包括项目名称、时间、具体违规行为等关键信息,应真实、客观、及时、全面填写《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登记表》,不得虚假报告、杜撰报告、恶意诽谤。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置。
附件:辽宁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登记报告制度(试行)
沈阳市水务局
2026年1月7日
辽宁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登记报告制度(试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