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各区、县(市)水务(水利)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完善沈阳市水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以下简称“评委库”),积极吸纳本地区相关行业、领域的优秀专家进入评委库,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道德操守、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等行为准则;
3. 在水利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性,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4. 精通本专业业务,熟悉行业人才队伍发展现状和方向,了解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具有较丰富的人才评价工作经验;
5. 具有水利专业或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6. 身体健康,原则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仍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7. 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职称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评审机构的监督与管理;
8. 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9. 符合职称评审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从事(可评审)专业范围
申请入库专家需从事并可评审以下职称系列(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文地质与工程测绘、水利自动化与信息化。
三、有关要求
1.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入库,对特别优秀的企业生产一线或基层一线专家、青年专家优先推荐。
2.请准确填报《沈阳市水利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评委库评委一览表》(附件1)、《水利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评委库专家推荐(登记)表》(附件2),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申请入库专家在企业的,需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入库专家在事业单位的,需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及电子版请于8月7日前报送市水务局人事处(708室)。
联系人:陈辰
联系电话:88500090 13904037655
附件2:水利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登记)表.docx
沈阳市水务局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