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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

市水务局明确八项任务全面落实河长6号令
发布时间:2024-05-21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5月11日,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总河长王新伟,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吕志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总河长范继英,市政协主席、市总河长于学利签发《沈阳市总河长令》(第6号),公布了《关于推动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确定了2024年完成41条河湖健康评价、12条幸福河湖创建,并明确我市2024年河湖长制八项任务。

一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完善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计量工作;

二是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建立常态化入河排污口巡查治理机制,切实解决河流沿岸违规溢流直排等问题;

三是巩固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推进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审批,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及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是控制面源污染。开展禁(限)养区现有养殖场户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施农田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及农村清洁工程,严格控制水产养殖污染;

五是推进河湖“清四乱”。安排康平、新民两地组织落实辽支复耕任务,强化生态封育区管理,加强对封育区放牧、春季抢种等执法监督,巩固封育成果;

六是实施重点河流治理工作。在汛前完成绕阳河新民市段防洪治理一期工程、秀水河新民市段和养息牧河新民市段治理2项续建工程。同时,完成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沈阳段年度建设任务;

七是确保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综合运用生态补偿、绩效考核、执法监管等措施,强化水环境精准管控,制定有力措施,全力保障河流国考断面达到考核标准;

八是积极推进河道项目谋划。扎实做好新民市秀水河回水段治理、蒲河上游段治理、西辽河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上级资金支持,为下一步河道持续治理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