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在沈阳市总河长的全面领导下,市水务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做实河湖长制工作,努力建设幸福河湖。
一是常态推进四乱整治。围绕“乱堆、乱采、乱建、乱占”四乱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沈阳市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排查河湖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12处,整改12处,及时恢复河湖库行洪蓄洪能力。积极开展河湖垃圾分类清理专项行动,划分摸底排查、集中清理、巩固保持、总结验收四个阶段,上半年,共出动人员3.1万人次、工程机械0.24万台次、运输车辆0.85万台次,累计清理河湖垃圾2.36万立方米。
二是组织开展巡查暗访。通过聘用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每周采用无人机飞行排查和相机拍摄结合的方式,对我市88条主要河流的河道水体感观、河湖“四乱”、生态封育、河长制公示牌信息更新等问题进行巡查暗访,及时发现各类涉河湖问题,通过河长制信息系统交办相关河长,督促立整立改。截至目前,共交办巡查发现各类涉河湖问题294件,已整改270件,正在推进整改24件。
三是实施河湖岸线清理。按照年度计划,持续开展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目前排查出的11大类、99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形成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报送省河长制办公室。同时,组织各区、县(市)对纳入河长制的236条河流上的159座交通便桥进行现场调查,确定基本无阻水影响137座,剩余阻水影响较小的22座,已压实区县主体责任,交办任务清单,计划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治。
四是强化考核督查督办。依据《关于开展2024年河长月度考核的通知》,市河长办对我市88条河流中145个河段的断面水质达标、河湖岸线保护、生态修复、沿河村屯生活垃圾治理等6大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和综合排名。截至目前,已下发通报2期,并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对排名靠后县区下发督办通知,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