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
沈阳市开展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发布时间:2026-04-23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联动履职护碧水 增殖放流显成效”。4月21日,沈阳市在沈北新区辽河石佛险工处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是进一步落实“河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同工作机制,针对违法捕捞行为开展的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实践。
活动中,在多方共同监督下,涉案人员按照规范要求,向辽河水域投放了适宜本地生长的鱼苗,补充水生生物种群,修复因违法捕捞而受损的水生态系统。此次放流不仅弥补了水域生态损失,也通过“替代性修复”的方式,让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后果。坚持“惩治一个、教育一片、修复一方”的理念,既强化了群众保护水生态的法治意识,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益借鉴。下一步,沈阳市将持续深化联动履职,筑牢碧水清流的法治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