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要闻
沈阳市获批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
2024-08-12
为切实推进我市再生水利用工作,在省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发改委、市水务局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积极做好全国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申报工作。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经专家联合评审,我市被确认为50个国家推进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之一,也是东北三省唯一入选城市。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重点城市建设为契机,深入探索、谋划再生水利用项目,强化、规范再生水利用管理,提升我市再生水利用率,推进我市再生水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