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防汛
市水务局关于调整洪水防御应急响应等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7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各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目前全市河流水势整体回落,多数河段水位降至警戒水位以下。按照《沈阳市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规程》,经会商研判,决定自7月17日9时,调整洪水防御应急响应等级至Ⅲ级。同时,维持辽河新民市段、辽中区段,浑河辽中区段,蒲河新民市段、辽中段洪水防御I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区结合本地预案、规程落实响应措施,全力做好洪水防御各项工作。
沈阳市水务局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