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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防汛

市水务局关于终止洪水防御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1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各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目前全市河流水势整体回落,仅剩辽河新民市段、辽中区段,浑河辽中区段,蒲河辽中区段仍超警戒流量。按照《沈阳市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规程》,经会商研判,决定7月21日14时终止洪水防御应急响应,辽河新民市段、辽中区段,浑河辽中区段,蒲河辽中区段继续维持洪水防御Ⅰ级应急响应。请新民市、辽中区严格落实24小时巡堤查险制度,加密重点堤段、险工险段巡查频次,紧盯退水期堤防滑坡、渗漏风险,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并上报。




沈阳市水务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