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皇姑区、和平区、大东区、铁西区、于洪区、浑南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我市城市内涝治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 号)和省住建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水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沈阳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水务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沈阳市气象局
沈阳市房产局
沈阳市市政公用局
2021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