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财政厅:
根据《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辽水合〔2020〕19号)要求,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2019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的批复》(辽水规计〔2020〕16号),我市积极组织,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2019年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材料上报。
附件:1.沈阳市2019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沈阳市2019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
沈阳市水务局
沈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4日
(联系人:唐明星,联系电话:2424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