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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9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沈阳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持续优化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公开机制、积极推进平台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

积极履行信息公开主责主业,有效保证公众知情权,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聚焦中心工作。助力“领导干部进企业 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政府系统各级门户网站着重发布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东北全面振兴等信息,方便企业和群众获取资讯、掌握政策。全市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13场,集中释放信息,积极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切,有效引导社会舆论。二是聚焦民生福祉。围绕就业创业、汽车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劳务维权等百姓关注领域,及时发布沈阳重大决策部署、改革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在沈阳广播电视台《沈阳新政》和沈阳日报《民生连线》栏目开展权威详细的专题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全年播出《沈阳新政》47期、《民生连线》47期。三是聚焦重点活动。组织开展以“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提升政策服务质效,助力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为主题的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共开展线上、线下活动1500余场,服务企业1300余家,服务群众超30万人次,超3000家单位、1500余个社区(村屯)、8000余名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营造了较好政务公开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树牢便民为民理念,严谨高效处理信息公开申请,保证申请人合法权益。一是提升服务效能。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办理申请公开事项,坚持规范、柔性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强化有效沟通,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二是优化办理流程。运用数字化手段完善信息互通和协调会商机制,以制度化手段推动受理、答复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升疑难复杂申请件办理质效。三是加强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活动,邀请市司法局专家授课,通过《条例》解读、案例讲解和经验互鉴,对基层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30件,同比增长3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提升信息管理科学性、安全性、规范性。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执行“三审三校”责任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审核、风险排查、清理纠错机制,切实保护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安全。二是更新维护门户网站数据库。结合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进行再梳理、再核对,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质量。全年出台市政府规章2件,废止8件。目前现行有效政府规章7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三是发挥政府公报指引导向作用。全年编发《沈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5期、发布解读49件。其中,政策文件静态图解43件、动态图解4件、MG动画2件,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全力打造高效、安全、便民的信息公开平台。一是不断完善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迭代升级网站平台功能,增加放大字体、简化页面、一键搜索等功能,完成适老化改造;加强涉及民生等领域信息公开,新建“政策”“沈阳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等专题专栏集中信息发布,浏览网站更加便利、舒适。二是促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调研,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运行情况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助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12345”便民热线等多平台整体协同、联动传播。三是完善平台监督管理机制。动态更新信息发布错敏词库,确保信息内容权威准确;采用“人工+技术”加强常态化检查检测,定期通报检查情况,确保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2024年4月,沈阳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荣获2023年度中国优秀政务网站称号。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监督制度管理,以刚性制度约束保障政务信息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制度。优化调整考核办法,科学设定评价标准,制发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区、县(市)开展调研,考核评分后跟踪后续整改情况。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建立已公开信息安全巡查和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全市安全排查专项检查,强化网络安全监督管理。三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设定专人专线答疑,指导企业和群众完成依申请公开线上线下申请程序,就所提问题给予精准回应、规范指引或充分释疑,及时回应百姓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8

7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24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806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854

行政强制

38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86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722

80

0

0

17

11

58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0

3

0

0

0

0

9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77

16

0

0

3

2

139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11

12

0

0

3

0

42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5

0

0

0

2

0

17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3

0

0

0

0

0

1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7

1

0

0

2

0

4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5

1

0

0

0

0

4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6

2

0

0

0

1

29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4

1

0

0

0

0

2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9

0

0

0

0

0

59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34

38

0

0

6

2

288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8

0

0

0

0

0

4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5

0

0

0

0

1

56

2.重复申请

54

3

0

0

0

0

5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3

1

0

0

1

0

1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05

7

0

0

0

5

617

(七)总计

5621

82

0

0

17

11

57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91

1

0

0

0

0

19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16

60

32

12

220

46

3

13

13

75

34

8

9

36

8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市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门户网站便民功能还需进一步提升,以便更好适配企业和群众使用场景,满足不同人群需求;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解读形式需不断完善丰富。

(二)改进措施

持续加强网站建设。聚焦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信息发布,讲好沈阳故事,推动“沈阳都市圈”“双运之城”“一城双晚”等热门信息发布,让更多人关注沈阳、了解沈阳。持续丰富政策解读多样性,用好用活动漫动画、H5(动、静态图解)等形式,持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提高公开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满足政策解读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