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您好,今天是:
关于加大对农村自来水维修资金投入的建议(第0041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6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李新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自来水维修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按照清单式办理、清单式答复要求,现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逐一答复如下:

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2023年我市已争取省以上资金1200万元,其中:维修养护资金987万元,涉及铁西区、新民市等7个地区,计划维修工程165处,涉及工程服务人口22.93万人;水质检测资金213万元,计划检测水样2475个。

2020-2022年,我市累计争取省以上维修养护和水质检测资金3210万元,维修工程728处,检测水样6800个,确保问题工程及时维修、逐步实现水质检测全覆盖,守住了农村饮水安全底线。同时,争取到省水利厅对新建工程补助40%资金政策,顺利启动了农村供水三年行动方案。

二、加强本级财政投入

今年市级财政继续落实农村供水奖补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水处理设备配备、智能水表配备等农村供水相关工作。同时,今年市城建计划安排20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于洪区、辽中区、法库县实施14处农村供水工程改造,利用移民资金2303万元实施9处工程改造。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推进农村供水公司化运营,确保运营管理有名有实,切实提高管理成效。二是鼓励各地区配备智能水表,提高水费收缴率,形成运行收费的良性循环。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饮水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