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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市河流日常疏浚治理的提案(第25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29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沈阳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河流日常疏浚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水系及城市河流现状

1.沈阳地处辽河流域,境内河流分属辽河水系和浑河太子河水系。沈阳市域范围内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有236条,其中流域面积5000平方公里以上的省管大型河流有4条,分别是辽河、浑河、绕阳河、柳河;流域面积1000-5000平方公里的市管中型河流有4条,分别是蒲河、秀水河、养息牧河、北沙河;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主要小型河流有万泉河、长河、满堂河、白塔堡河等18条,这些河流汛期流量大,水位高,含沙量大,枯水期流量小。

2.我市的城区水系大致可概括为“九河五渠两系”,九河—即浑河、蒲河、满堂河、辉山明渠、细河、沙河、杨官河、张官河、白塔堡河;五渠—即浑北总干、浑蒲总干、沈抚总干、浑南总干、八一总干;两系即浑北环城水系与浑南环城水系构成的环城水系。北环包括南运河、新开河、卫工河-细河,长度约65.8公里,南环包括玉带河、白塔堡河、浑南总干,长度约74.5公里。经过多年的治理建设,北环已成为市民休闲的主要场所,南环水系格局基本形成。但是,目前在水体质量、景观提升、文化彰显、防洪排涝、产业活力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目前河道疏浚治理的工作机制

1.河道日常清淤疏浚属于河道整治的一项内容,河道整治包括构筑堤防、护岸、清淤疏浚和闸坝、泵站等水工程措施,以及为了恢复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所采取的堤防绿化、水土保持、湿地保护等。按照《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河道整治工作需要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组织编制河道整治规划,将河道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河道整治规划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及有关技术要求,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与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2.我市对河道整治实行市、区(县)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农业农村领域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沈政办〔2021〕14号),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划分:坚持权责利统一,合理划分事权,以区县(市)管理为主,充分调动区县(市)积极性。我市重点涉水事务管理方面,大中型河流及跨省的小型河流综合治理及清淤疏浚工程,除省以上投入外,市与区县(市)按照七三比例承担,地区型小型河流综合治理及清淤疏浚属于区县(市)财政事权范围,区县(市)财政事权由区县市予以经费保障,市级对苏家屯、辽中、新民,法库、康平给予50%补助,对其他地区给予30%补助。2020年以来,市级水利计划平均每年安排2600余万元资金用于中小河流的治理市级配套,未来将强化持续投入,保持和巩固河道专项整治的成果。

3.在加强河湖水系长效管理机制方面。我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长巡河、河长履职,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运行管护等已经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市河长办推行“两函四巡三单两报告”工作法,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发挥河长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市河长办加强了对各级河长履职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开展城市水系精细化管理,2023年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提升公共水域环境品质方面,全面落实“河长制”,压实各区政府水体治理主体责任,加强浑河、蒲河水系及丁香湖等城市区域湖泊日常管理和设施维护。开各有关单位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持续强化开展河湖清四乱、碍洪问题排查整治、河道清障,开展展春季河湖垃圾专项清理行动, 实行水岸共治,及时清除河道、湖泊水面和周边垃圾杂物,保持岸坡整洁。美化提升沿线绿化景观,加强附属设施建设,打造高品质公共水域环境。同时按照省河长办工作部署,水行政部门会同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严格管控河湖水域岸线,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全面清理整治破坏水域岸线的违法违规问题,构建人水和谐的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理保护格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城市排水出口水系治理

1.2022年汛期我市遭遇了29轮强降雨天气,城区先后出现52处积水点位。汛后我局组织了复盘分析,并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形成治理方案印发至各地区推进治理,同时也对影响城市内涝的排水出口水系同步研究改造,我局正在组织有关地区积极推进南小河、辉山明渠整治工作;同时按照市领导要求,组织研究制定白塔堡河综合治理方案。

2.关于2022年7月6日沈阳市受到暴雨影响,浑南区新才街、高功路、新明街等街道过水情况,主要是受到白塔堡河汛情的影响。白塔堡河位于浑河中游左侧,是浑河水系的Ⅰ级支流,发源于浑南区李相镇老塘峪村,由东向西流经浑南、和平两区,在浑河西街曹仲屯村汇入浑河。流域面积为178km2,河流总长48.7km,河道平均比降0.87‰。白塔堡河支流白支排干由三环路白塔互通南侧汇入白塔堡河,全长17.1km,集水面积40.2km2,河道平均比降1.05‰。现状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浑南区新才街、高功路、新明街等街道位于白塔堡河城市中游段,该段属于漫水路段,同时现状河道在防洪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白塔堡河现状防洪标准较低,与沿线快速的城市化发展进程不相适应,同时存在一些影响洪水下泄的卡口,城市段下游河道行洪断面较小,河道断面不规则。白塔堡河城市段跨河桥梁较多,存在阻水问题;白塔堡河河口处缺少防洪闸等控制性工程。影响洪水下泄的瓶颈点还包括下河湾收费站跨白塔堡河桥、沈抚干渠渡槽、白塔堡河下游铁路桥段五座桥梁距离较近雍水叠加影响;沈营线至三环线漫水路段,该段流量超过72.8立方米每秒即上漫水路,对交通影响较大。

3.开展相关河道水系治理。沈北新区、大东区组织实施南小河防洪排涝工程,通过实施河道整形、清基清障、岸坡治理工程措施,解决南小河局部狭窄、部分拦蓄工程型式不合理、河道淤积所导致的行洪排涝不畅问题,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开展白塔堡河综合治理。为解决白塔堡河汛期局部点位漫溢、过水问题,浑南区、和平区正在开展白塔堡河综合治理方案比选工作,拟采取清淤疏浚、阻水桥梁改造、防洪薄弱环节设置移动装配式防洪墙等工程措施结合河道防洪标准不高和局部短板问题,目前正在完善方案,待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实施;开展辉山明渠与新开河交叉口整治。 辉山明渠泄洪过新开河段存在过水不畅问题,2022年沈河区组织了辉山明渠下穿新开河涵洞清淤,但未彻底清理完毕。为根治辉山明渠汛期泄洪问题,目前正研究对辉山明渠过新开河立交改平交方案,已组织开展前期调查。

4.相关度汛措施。市水务局已要求沈北新区加快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南小河治理工程汛前完成;浑南区做好亚泰国际花园等风险点位应急预案制定和汛期防护,做好沈本大街全运五路下穿桥等重要点位应急工程处置;浑南、和平、苏家屯区按照管辖范围,分段做好白塔堡河综合治理方案,同时在汛前完成重要节点的清淤清障工作;苏家屯区加快推进白塔堡河苏家屯区段河道险段治理工程,确保汛前完成;沈河区继续深化辉山明渠下穿新开河段清淤治理,务必汛前完成。

感谢贵单位对水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