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民主党沈阳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打造我市以水润城,高品质生态新格局的提案已收悉,提案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准指出了我市水环境局部区域存在的问题短板,为我市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沈阳”提出了中肯建议,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在运万吨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8座,设计处理能力367.5万吨/日,2023年实际处理能力249.6万吨/日,运行负荷68%,出水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8921-2002)一级A标准。2023年再生水利用量为19835.96万吨,再生水利用率达23.18%,主要用于景观(70.50%)、污水源热泵(15.16%)、工业(13.57%)、绿化(0.61%)、杂用(0.16%)用水等方面。经过不懈努力,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到国家关于优良水体比例(不低于33.3%),消灭劣V类水体的考核要求。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强化工作组织,加大监管力度。制定印发《沈阳市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污染问题巡查,并即时交办、限期整改,对全市主要河流断面实施加密监测;重新修订《沈阳市区县(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办法(修订)》,严格执行《沈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工作细则(暂行)》,以“日监控、月核查、季通报、年考核”手段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二是落实污染源排污监管,强化工业园区排污治理。2017年以来,先后共有124类(包括108个行业及4个通用工序)企业,约1.7万家固定污染源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2019年起,我市累计排查各类排放口3600余个,组织各地区先后完成1666个各类重点排放口排查溯源,完成全市1637家持证单位排污口的基础信息、溯源结果复核工作;截至目前,我市17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均全部完成自建或者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均已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二)实施河湖水生态修复和保护
一是开展河湖水生态优化、水环境改善行动。我市开展了辽河等重点河流滩区生态封育工作,实施生态封育110万亩;加强河流生态管理,清除抢种面积3万余亩,整改违规放牧问题97处;开展了河湖生态补水,2023年生态补水总量24445万立方米,保障河道生态基流,改善了水生态环境;开展了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6万余人次,出动工程机械5513台次、运输车辆20635台次,清理垃圾11.832万立方米。
二是实施重点河流治理项目建设。2023年,我市完成康平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工程、浑河铁西区段防洪治理工程(大挨金-细河口段)建设任务;秀水河新民市段防洪治理工程、养息牧河新民市段防洪治理工程完成总体形象进度80%;北沙河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一期)完成皮家湾气盾坝工程。
三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核实疑似河湖“四乱”问题图斑1257处,确认问题597处,并全部完成整改及备案销号;完成辽河、绕阳河、浑河河道267处河道清障工作;开展涉河项目现场检查50余次,完成涉河建设项目验收16项,对水利部推送问题图斑涉及桥梁部分备案110项。
(三)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一是推动畜禽养殖生产方式转变,引进先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十三五”期间,共计补贴有机肥生产21.5万吨,2022年补贴有机肥生产29.5万吨,2023年各区县上报有机肥产量约90万吨。
二是实施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建设。我市在沈北新区、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辽中区投入项目资金约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0342万元,撬动第三方企业投资18753.2万元,沈北新区财政资金237万元。项目主要建设4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有机肥加工处理)、11个畜禽粪污收集中心、41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购置运输设备169台套,2023年,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生产有机肥28.61万吨。
三是制定政策,提升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我市印发了《关于建立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利用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沈阳市畜禽粪污收集点建设指南》《沈阳市畜禽粪污收集点管理指南》,建立禽畜粪污分散储存、统一运输、集中处理的收运体系,形成以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有机肥厂等为纽带的区域中循环利用模式,构建“种养主体小循环、粪污处理机构大循环”的种养结合生态循环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已建设临时畜禽粪污收集点近千个,有效解决了养殖场户,尤其是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无处堆放和清运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市将持续推动实施重点河流断面达标攻坚行动,推进环境监管手段优化升级,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一是进一步强化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组织实施蒲河、养息牧河、八家子河及巨流河大桥断面达标攻坚行动;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体系,推进企业精细化管理,树立绿色生产典型标杆厂;强化固定污染源排放管控,严格落实重点排污单位达标排放管控、工业集聚区污水整治行动、深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持续推进河湖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管,持续推进河道清障、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河道垃圾清理等工作,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深入推进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完成辽河等重点河流滩区生态封育任务。
三是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印发《沈阳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技术模式推广,持续提高我市畜禽粪污利用能力水平。
感谢贵委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