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沈阳市共有5家供水企业,其中沈阳水务集团、沈北水务、新民水务为国有企业,胜科水务为外资企业,圣源水务为民营企业。我市早在1997年即开始实施城市供水单位接收社会自管二次供水设施。现有住宅小区二次加压泵站2960余座,其中供水企业接收管理2300余座,社会自管660余座,目前接收比例居全国前列。特别是2019年修订《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以来,我市持续加大力度实施供水管网及设施改造,并加快推进小区二次加压泵站移交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是补齐工程短板。我们紧密结合上述项目加快推进社会自管小区供水管网、设施改造工作。2019至2022年累计改造供水管网1100公里,改造小区二次供水“大水箱”1200余处,供水管网及“大水箱”改造有效解决了小区水压不足及供水稳定性差等问题,管网漏损率大幅度降低,设施运行更加平稳和安全,显著提高居民供水质量。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为解决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依据缺失问题,制发了《沈阳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细则(试行)》,进一步提高供水行业“最后一公里”管理水平。2021年以来,制发了《沈阳市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城市供水水源至末端用户供水安全及公共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考核,实现城市供水管理正规化、标准化要求。正在拟定《沈阳市社会自管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监督管理实施方案》,2024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区、县(市)120个社会自管泵站进行抽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区、县(市)政府供水主管部门建立社会自管二次供水设施台账,每年实行动态更新,为科学进行改造、移交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持续推进改造、移交工作。近几年来,对于新建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直接实施移交委托管理,同时,对社会自管小区积极包装项目争取资金。我局会同各区、县(市)政府及供水企业包装城市供水项目61个,并已完成可研批复,分批向国家申请计划内资金,其中,涉及对517个社会自管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草拟了《沈阳市二次供水建设(改造)标准》,待专家评审后,正式印发,为全市社会自管泵站改造、移交提供依据。
三、下一步打算
此项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加快推进小区二次供水管网及设施改造,并督促各县区政府持续推进移交工作。同时,继续通过管理、考核等多种手段,督促供水企业和其它管理主体认真履行运行、维护和管理职责。
感谢您对城市供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处室:供水处
联 系 人:崔君
电 话:22552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