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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今天是:
关于加快我市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提案(第625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04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冯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沈阳市共有5家供水企业,其中沈阳水务集团、沈北水务、新民水务为国有企业,胜科水务为外资企业,圣源水务为民营企业。我市早在1997年开始实施城市供水单位接收社会自管二次供水设施。现有住宅小区二次加压泵站2960余座,其中供水企业接收管理2300座,社会自管660余目前接收比例居全国前列。特别是2019年修订《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以来,我市持续加大力度实施供水管网及设施改造,并加快推进小区二次加压泵站移交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是补齐工程短板。我们紧密结合上述项目加快推进社会自管小区供水管网、设施改造工作。2019至2022年累计改造供水管网1100公里,改造小区二次供水“大水箱”1200余处,供水管网及“大水箱”改造有效解决了小区水压不足及供水稳定性差等问题,管网漏损率大幅度降低,设施运行更加平稳和安全,显著提高居民供水质量。

加强监督管理。为解决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依据缺失问题,制发了《沈阳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细则(试行)》,进一步提高供水行业“最后一公里”管理水平。2021年以来,制发了《沈阳市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城市供水水源至末端用户供水安全及公共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考核,实现城市供水管理正规化、标准化要求。正在拟定《沈阳市社会自管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监督管理实施方案》,2024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区、县(市)120个社会自管泵站进行抽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区、县(市)政府供水主管部门建立社会自管二次供水设施台账,每年实行动态更新,为科学进行改造、移交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持续推进改造、移交工作。近几年来,对于新建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直接实施移交委托管理,同时,对社会自管小区积极包装项目争取资金。我局会同各区、县(市)政府及供水企业包装城市供水项目61个,并已完成可研批复,分批向国家申请计划内资金,其中,涉及517个社会自管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草拟了《沈阳市二次供水建设(改造)标准》,待专家评审后,正式印发,为全市社会自管泵站改造、移交提供依据。

三、下一步打算

此项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加快推进小区二次供水管网及设施改造,并督促各县区政府持续推进移交工作。同时,继续通过管理、考核等多种手段,督促供水企业和其它管理主体认真履行运行、维护和管理职责。

感谢您对城市供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处室:供水

    人:崔君

  话:22552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