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鉴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及改进方式建议”已收悉,您的建议指出了目前我市再生水利用工作存在的根本性问题,从政策、市场、建设、管理、宣传推广等多个方面提出了中肯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我市城区(不含康平、法库、新民)共有在运万吨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5座,污水处理总量是92589.55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量为21419.23万吨,再生水利用率为23.13%。主要用于工业、景观、杂用、污水源热泵用水等方面,其中工业利用量为2914.25万吨、占13.61%,城市景观利用量为15345.78万吨、占71.64%,杂用水利用量为142.65万吨、占0.75%,污水源热泵利用量为3000万吨,占14%。其余水量直接排入天然水体,污水尾水资源利用不充分,再生水管网长度143公里。
二、工作进展
(一)统筹规划,科学构建再生水利用体系
2021年10月28日,我市正式发布了《沈阳市“十四五”再生水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依据再生水水源分布及利用需求,综合考虑工业用水的经济效益和景观用水的社会效益,以沈水湾、东部、西部二期、南部、北部、道义等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资源为核心,以完善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铺设集中式再生水输配管网为重点,以补充辉山明渠、北沙河等缺水河道景观补水为目标,完善工业按需处理、市政终端处置、河道补水兜底的再生水利用结构,实现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的再生水利用系统,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二)政府主导,加快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作为市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行业主管部门,我局一是根据《规划》内容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资源权属,研究探索再生水权交易方式,计划通过明确再生水价格上限、基本使用量、服务范围、违约处理、调价机制、绩效考核等边界条件,招标选取国内综合实力突出的头部企业作为投资方参与我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再生水输配条件。二是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协调推动市水务集团成立沈阳盛京中水公司,实施桃仙污水厂至老虎冲垃圾焚烧厂再生水利用项目,新增再生水利用能力7000吨/日。
(三)四轮驱动,逐步培育再生水利用市场
在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的区域,一是价格引导,利用再生水价格优势吸引工业企业、建筑施工、车辆冲洗、供热企业优先使用再生水。二是政策推动,严格水资源管理,对未优先使用再生水的企业不予批准新增取水许可。三是严格管理,要求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新建公共建筑、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等社会事业设施等配建再生水利用设施。四是强化考核,将再生水利用工作纳入到“河长制”、“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等各项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内容,提高认识、结果导向,多措并举,倒逼形成我市新的再生水利用体系。
三、下步工作
一是落实规划,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通过采用水权交易、特许经营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方来作为再生水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不断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新增再生水管网100公里、再生水利用量40万吨/日以上。
二是加大宣传,消除公众再生水使用疑虑。通过采用节约用水宣传周、污水处理厂开放日、科普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提高公众对再生水利用的认知度,消除疑虑,逐步接受并使用再生水,形成全社会主动申请、自主利用的良好再生水使用氛围。
感谢您对我市再生水利用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污水管理处
联 系 人:高国祥
联系电话:86237386 1338686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