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继续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沈阳市政府十分重视农田水利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加强农田水利骨干工程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农田水利骨干工程建设
2014年以来,我市逐步加大农田涝区治理力度。2014-2016年共安排投资9.34亿元,对新民、辽中、法库、康平、沈北等县区的农田涝区进行集中治理,维修改造排水站272座,沟道清淤1131条,改造桥涵等配套建筑物869座,基本完成了排水站、排干等骨干工程治理任务。其中新民市完成维修改造排水站88座,沟道清淤204条,改造桥涵等配套建筑物101座。2017-2022年,我市持续安排资金,其中2022年已下达计划投资2248万元,含新民市1500万元,进行农田排涝骨干工程维修改造。自2021年起,我市每年安排农田排水站维修养护资金600余万元,其中新民市234万元,促进农田排涝骨干工程持久发挥效益。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9年至2021年,我市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130.57万亩,投入资金17.38亿元。新建农用井1670眼,输变电线路376.252公里,疏浚沟渠375.791公里,衬砌明渠(沟)1272.184公里,渠系建筑物5750座,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灌溉与排水条件,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有效提升我市农业生产抗旱排涝、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经与省对接,全市“十四五”期间已落实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210万亩、提质改造面积60万亩建设任务,其中灌溉与排水等农田水利工程是“十四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措施。“十四五”期间,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要求扎实推进,为稳定我市粮食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我们将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领域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强调研,及时了解各地的农田水利需求,不断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与各县区政府共同做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促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沈阳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农村水利处
联 系 人:赵正武
联系电话:88536779,13478114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