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用水问题的建议”收悉,按照清单式办理、清单式答复要求,现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逐一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我市农村饮用水管网的铺设和改造升级力度
我市已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0〕31号)文件精神及省水利厅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各涉农区、县(市)编制了《沈阳市“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1—2023年行动计划方案》。
该方案针对我市“十三五”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全覆盖后,由于水源水量、水质不稳定,工程运行管护薄弱、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业监管力度不足、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项,造成农村供水工作与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仍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规划了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363处、推进建设一批万人规模化供水工程18处,配套稳定水源工程建设6处等“三个一批”项目,该方案已上报市政府。
同时,省水利厅编制的全省农村供水保障“十四五”规划三年行动方案正在等待水利部的批准。为贯彻水利部、省水利厅的工作要求,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我市方案需待省级方案正式印发后,进行第二轮优化调整,同时结合改厕供水保障,分年实施,全域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二、在大水厂供水充足的情况下关闭一些分散的、设施落后的小型水厂,确保用水安全
我市在编制三年行动方案时,完全遵照省水利厅指导意见,围绕“配套稳定水源,推进三个一批”(规划建设一批规模化工程、建设改造一批小型规范化供水工程、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工程建设内容要求,开展的编制工作。待省级三年行动方案正式出台后,我市将根据省水利厅的资金分配比例,进一步完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三、城乡接合部村屯饮水设施改造情况
根据《沈阳市城乡接合部提升改造三年行动(2021—2023年)方案》,我局已责成大东区农业农村局编制了城乡接合部重点村屯饮水设施改造规划,并要求其正式上报大东区政府。待政府批准后,统一纳入全市城乡接合部重点村饮水设施改造方案,分步实施。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饮水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市水务中心 乡镇供水工作部
联 系 人:曹洪凯
联系电话:88500108
沈阳市水务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