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第011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19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姜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广大农村居民绝大多数饮用水源均采用地下水,我市地下水水质稳定,水质超标项主要为铁锰及微生物超标。水处理工艺简便,采用除铁锰罐及消毒设备即可使水质达到饮用标准,处理设备资金及日常运行维护经费较低,设备使用操作简便易学。农村饮水工程的主要用途为生活饮用水,取水量少,降水等自然补给可弥补取水量,不易出现下沉等情况。
大伙房饮水为向沈阳市建城区的市政管网供水。我市农村饮水工程绝大多数为单村工程,2004年至今累计投资超已过20亿元,如采用大伙房饮水,水量、供水压力发生变化,现有的水源、管网均不能继续使用,需要大规模重新铺设,建设资金政府很难承担,且用水成本农村居民也将难以承受。因此,目前我市大部分地区农村居民饮用水还不具备使用大伙房供水的客观条件。
根据水利部要求,我市正在组织各区、县(市)编制农村饮水“十四五”规划,采取对工程进行巩固提升、老旧工程改造的方式,弥补工程硬件短板。同时加强工程运行管理、推进水费收缴,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农村居民喝上达标放心水。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饮水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市水务局中心乡镇供水工作部
联系人:李言理
联系电话:88500108
沈阳市水务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