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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今天是: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饮水水质检测的建议》(第029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22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贺立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水质检测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切实抓好农村集中供水水质化验室配备和日常水质检测工作

我市目前有千吨万人农村饮水工程15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32259号)要求,“规模较大的农村供水工程设置水质化验室,配备相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具备日常指标检测能力”。

目前沈阳市15处千吨万人农村饮水工程中,8处工程配备了日常检测化验室,7处工程没有配备(新民市6处、辽中区1处)。513日,市人大到新民市调研农村饮水工作时,也发现了该项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解决。目前,新民市、辽中区正在组织设备仪器及药剂等采购工作。

按照《沈阳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计划(2019—2020年)》(沈水体达标发﹝20193号)要求,近年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均已执行“三同时”制度(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在近年项目前期审批过程中,已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相关区、县(市)环保部门已对水源进行现场查看;由当地疾控部门或具备资质的水质检测单位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并报市发展改革委;水务部门已根据工程供水规模对是否配备水质化验室进行审核。

二、优化设置水样采集点

2015年起,省水利厅要求按照《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指标及检测频次实施意见》开展水质检测工作,省水利厅每年下拨专项检测经费。对千吨以上工程,水源水每年检测1次,出厂水每季度检测1次,末梢水丰、枯水期各检测1次;对1000-200吨工程,水源水每年检测1次,出厂水丰、枯水期各检测1次,末梢水丰、枯水期各检测1次;对200吨以下工程,水源水不要求检测,出厂水在工程数量较多时,抽取50%的工程丰、枯水期各检测1次,末梢水丰或枯水期检测1次。

检测工作由县区水务部门与卫健部门合作,或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工作。2020年全市计划检测工程972处,检测水样1781个,其中:水源水119个、出厂水827个、管网末梢水835个。目前正在按计划开展水质检测工作,每月按计划将检测结果上报省水利厅。

三、优化分配水质检测人员

我们已督促各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人员匮乏状况向当地政府汇报,制定吸引水质检测人员的政策措施,同时联合卫健部门加强水质检测人员的培训,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统筹规划,逐步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建设

按照《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沈政办发﹝2018139号)中要求,2020年年底前,实现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宜的工程模式,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通过联网并网,不断提高供水保证能力。

截至2019年底,我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集中供水率均已达到96%,已超过国家及省要求的任务目标。

2020年我市利用市级资金1.15亿元,新建改造7.69万人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在立项时已经考虑到周边水源、管网、用水户集中度等情况,相关区、县(市)已按照《意见》要求,在项目设计时对符合条件的地区采取联网并网的方式解决当地饮水问题。该项目目前实施方案(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市发展改革委已批复,下步将开展设计及预算编制,预计11月底前完工。2020年底前将实现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这也是在全省唯一实现农村饮水工程全覆盖的市,而且建设标准之高为全省之最。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饮水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市水务局中心乡镇供水工作部

人:李言理

联系电话:88500108

沈阳市水务局

20205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