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农村自来水改造统一供水的建议》(第048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22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张玉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自来水改造统一供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工程的主要用途为生活饮用水,按照国家《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要求,辽宁地区属于“水龙头入户,有洗涤池,其他卫生设施较少”的二类地区,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45-65升(人·天),年家屯饮水工程户籍服务人口1836人,设计供水量330吨/天,可达到安全用水量。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19﹞210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沈政办发﹝2018﹞139号)工作要求,推行按供水成本收费、制定供水指导价格,做到水费应收尽收,形成工程长效良性运行机制。
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已经组织辽中区将包括蒲东街道的26处超期服役工程(服务人口6.8万人,项目估算资金1.02亿元),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列入重大项目库,争取优先实施。
同时正在按照水利部、省厅要求,组织辽中区编制农村饮水“十四五”规划,辽中区初步规划内容为:全区建设14处千吨万人农村饮水工程,项目估算资金4.33亿元。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饮水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市水务局中心乡镇供水工作部
联系人:李言理
联系电话:88500108
沈阳市水务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