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韶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市街区积水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按照清单式办理要求,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排涝系统运行模式。由“网、站、河”构成,汛期雨水通过雨水管渠收集,经雨水泵站提升后排入河体,我市主城区雨水系统包括南部、北部、西部三大主要系统,浑河系统主要承担我市南部地区以及浑河沿线111平方公里的雨水排放任务,北运河系统主要承担我市北部地区128平方公里的雨水排放任务,细河系统主要承担我市西部地区59平方公里的雨水排放任务。浑南、沈北及郊区为独立雨水排水系统。
(二)排水设施维管体系。沈阳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线已达6900公里,泵站190座。排水设施维护管理为市、区两级排水维护管理体系,按照责任区域划分,浑北主城区内510公里污、雨干线排水管渠、62座污、雨泵站为市管设施,由市水务集团所属水务排水集团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全市排水设施维护管理权限经过多轮下放,除市管保留浑北主城区干线及主要泵站排水设施外,其余部分干线及支线、排水泵站设施按照行政区域属地划分,由各地区政府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排水设施维护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工作部署,编制印发《沈阳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沈水合〔2021〕12号),由市水务局、市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牵头负责,推进“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二是强化规划管理与实施,编制《沈阳市排水专项规划》,充分考虑城市洪涝风险,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对接国土空间和中心城市发展需要,系统解决污水系统、雨水系统以及中水回用问题。对加强规划引领,推进工程治理,提升排水防涝和污水提质增效能力,提供重要依据。
三是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推进源头减排。建成海绵型居住小区和商业综合体14个,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积极推广海绵型绿地建设,新建公园5座,公园提升23座、绿地改造24块,建设口袋公园1070个和城区铺满绿142.7万平方米,新增绿地面积3平方公里;逐步推进海绵型道路建设,采用人行道透水铺装、生态树池、海绵型绿化带和蓄水模块等方式,实施浑河二十二西街等海绵型道路10项,并在道路有机更新中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经评估,目前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148.5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的26.19%。
四是加强智慧排水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立足我市排水行业建设管理实际情况,2020年10月开始智慧排水平台系统建设,建立以排水管网数据和排水专题监控数据为主,基础地理数据和排水业务数据为辅的数据平台。围绕“厂、网、站、控、安、运”六个方面,安装283套智能监控设备,对管道内排水流量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为调配抢险队伍和物资提供数据支撑,实现早预警、早启动、早处置。
五是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一是整合市气象、应急等信息,建立会商机制,形成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调度体系,做好汛期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工作。二是组建以属地防汛抢险队伍为基础,1000余人的应急抢险队伍,为应对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做好准备;三是组建10人防汛技术专家组和34人城市排水应急抢险专家组,参与城市排水设施险情处置,为指挥决策提供参考,遇突发、紧急情况和疑难问题时,及时研究讨论,提出解决方案,为防汛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制定《积水点“一点一策”应急预案》,针对易积水点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做好布控和强排措施。
六是强化日常维护,提升行业监管能力。编制《沈阳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手册》、《沈阳市泵站进水与出水设备维养工作导则》、《沈阳市检查井维养工作导则》、《沈阳市雨水口维养工作导则》等七类管理制度,建立考核制度,完善定期巡查,强化对对城市积水点和排水防涝设施巡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销号,有效防范城市内涝生命线事故发生;以年度为单位分春季、汛期、汛后、冬季保障4阶段强化排水设施维护工作,持续进行水管网及窖雨井清淤清掏、井盖等设施更换养护以及泵站前池、格栅清理及维修养护。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督导各地区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沈阳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和《沈阳市排水专项规划》要求,统筹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节约、水安全保障,坚持市区联手、远近结合、管建并重,系统实施城市街区积水综合治理、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及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二是积极申报海绵试点城市,推进源头减排建设,按计划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通过城市更新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三是按照年度排水设施养护计划,要求各排水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养护要求,督导养护企业除正常开展养护工作外,增加对重点部位和易积水区域排水管线疏通、清淤频次,提高管网排放效率。
四是针对雨季汛期区域排水特点,组织巡查小组,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对易积水地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排除积水,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五是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在先期开展的智慧排水平台建设基础上,聚焦城市安全领域,实现城市排水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有效汇聚、预警能力全面提升和监测预警机构高效运行,基本实现“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
六是加强违法排放执法处罚力度,针对私接排水设施、私自向管渠内倾倒杂物,影响或堵塞设施排放性能的现象,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641号),对相关企业的个人开展行政处罚。
七是强化项目谋划。我市排水设施建设起步较早,部分管线管龄已达50年以上,管线老化破损情况严重,甚至导致路面塌陷问题,此外管线雨污混接问题严重,合流制区域还占较大比重(长度约占40%),给污水提质增效和汛期排涝能力带来影响,同时排水管理智慧化水平较低,急需提升。综合以上几点考虑,本着系统谋划、重点突出的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项目谋划工作总体要求,我局正组织项目谋划工作。
感谢您对沈阳市水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排水处
联 系 人:唐明星
联系电话:2424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