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长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浑河城市段景观品质的建议”收悉。经商市交通运输局、沈阳浑河航运经营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沈水湾船闸美化
1.关于船闸美化。沈水湾船闸由市建委于2007年投资兴建,建成后交由市水利局进行日常运行管理,每年安排一定量建口财政资金进行维修养护和粉饰;2018年,市建委实施了船闸亮化工程。船闸闸室南侧船形平台实际上是船闸闸门开闭液压系统、浑南坝充排系统泵房屋顶,平台为便于充排大型设备检修更换吊装,中间为玻璃铺设;同时,因日常防水需要,平台上不适合改变现有格局和状况。此平台作为泵房屋顶不对外开放。
2.关于鸟类栖息。橡胶坝正常运行状态下,中墩上、坝下的消力坎、导流墙、人工岛及坝前除冰作业保护钢索经常有鸟类驻足栖息,饮水捕食。按照《橡胶坝技术规范》(SL227-98)的运行管理规定,橡胶坝管理范围内不宜建造栈道等非工程设施。
3.橡胶坝和水泥中墩美化。⑴橡胶坝过水,坝袋就会因水流中油脂、杂质的腐蚀和污染,以及青苔的附着,而失去原有的光泽。运行状态下,考虑运行安全因素,不做清洗。通常情况下,每年汛后检修时,对坝袋表面进行彻底清洗。⑵水泥中墩的美化亮化委托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拿出了设计草案,现已形成效果图。美化亮化的实施,经可行性论证后,拟列入2020年财政建设项目申报计划,如通过财政立项,再由专业机构进行详细设计、实施,实现中墩美化、亮化、景观化的同时,又能起到警示标识的作用。
二、关于在沈水湾公园段的河面打造“船文化示范区”
1.浑河城市段通航是2007年政府招商项目,经营单位为沈阳浑河航运经营有限公司,负责浑河城市段航运、游览观光、娱乐项目运营管理。交通海事部门负责航道规划并对航运船舶实施登记、检验及航驶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十余年来,在沈阳浑河航运经营有限公司全力运营下,现共有船舶12艘,其中载客54人的2艘、50人的1艘、32人的3艘、8人的2艘、11人的4艘。城市中心段拥有码头11座。沈水湾码头至八三隧道区间(目前因长青桥快速路工程施工航道被隔断)、龙王庙码头至长白码头区间已开通固定航线。每年“五·一”至“十·一”期间开通夜航。但十余年航运经营实践表明,浑河航运运营状况不乐观。就开通观光游船,游船设计感要分明的建议,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船舶管理部门,将认真研究,从环境保护、增加船舶亮化提升船舶美观度等方面拟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适时开通旅游航线,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二是严格审批及检验程序,禁止防污能力不达标的船舶进入河内航行,确保水质;三是提高船舶美观程度,最大效果的提升城市形象。
2.关于在浑河桥与沈水湾船闸之间设置摆拍船供游人拍照问题,沈阳浑河航运经营有限公司作为浑河城市段水域经营主体,认为可以选取人流聚集、交通便利、水域广阔的码头均可设置。但摆拍船购置、游人拍照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目前航运公司认为自身经济条件不具备,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航运公司愿意做此事。
感谢您对浑河城市段景观品质提升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