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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我市氟超标地区超设计年限农村供水工程巩固提升的建议》(第028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8-12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王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氟超标地区超设计年限农村供水工程巩固提升的建议”收悉,按照清单式办理、清单式答复要求,现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在水质监测方面

“十三五”以来,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农村改水工作。市卫生健康委每年进行定期监测同时,市水务局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水质检测,发现一处、改造一处,确保饮用水氟含量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质控制率不低于95%。

二、在工程整改方面

针对2020年新民市40个屯12处工程、康平县21个屯18处工程饮用水氟超标问题,新民市投入150万元新建3眼水源井、采取工程并网及更换滤料等进行整改。康平县投入资金128万元新建7眼水源井、采取工程并网等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水质检测合格。

三、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

为全面做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持续巩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效,根据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市委关于“十四五”规划和远景目标建议,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要求和部署,我局委托省水科院,统筹7个区县 (市),以补齐短板、提质增效为目标,以规划建设 “三个一批”工程建设为重点,经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编制了《沈阳市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1—2023年) 》(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确定,更新改造老旧供水工程130处2.32亿元、新建规模化工程15处8.33亿元,配套稳定水源工程6处0.53亿元,以上已列入省水利厅实施方案。同时,还提出了加强水源保护、制定长效运营实施意见、实施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县域公司化运营体系建设等4项工作,补齐工程管理上的短板。到2023年,基本完成运行不稳定的超期服役老旧工程和氟病区水质不稳定工程改造,饮用水氟含量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质控制率不低于95%。目前,《方案》已通过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定,并以市河长制办公室名义印发并在全市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饮水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市水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乡镇供水工作部

联  系  人:曹洪凯

联系电话:8850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