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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今天是: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自管蓄水池卫生监管的建议》(第002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4-21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梁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自管蓄水池卫生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二次供水设施基本情况

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是由物业进行管理,供水企业只负责市政供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对居民小区实行总表收费。沈阳是全国第一个从1997年开始,由供水企业接收代管居民供水加压泵站的城市,泵站接收代管比例居全国前列。我市现有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3665座,其中供水企业代管2556座,社会自管1109座。一是由供水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已基本达到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供水企业能够做到专业化统一管理,管理人员每日2次对泵站进行巡检,巡检内容包括安全防范检查、水质检测与化验、设备设施运行检查、动态数据记录和环境卫生清理,同时设立专人24小时值班,如出现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到场解决。二是社会自管供水设施管理责任主体大部分是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管理良莠不齐,比如万科、金地等大开发商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相对规范,而一些10年以上的老旧小区管理比较混乱,存在管理责任主体多次变更及外包租赁等问题。

二、工作情况

社会自管二次供水设施一直是供水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同时也是供水安全隐患和水质问题比较集中的部分。市水务局对此高度重视,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行业部门监管力度

一是2021年,牵头研究制定了《沈阳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细则(试行)》(沈水资源字〔2021〕3号),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印发。该《细则》明确了市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统筹指导全市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地区供水主管部门依职权在本辖区内对二次供水设施相关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卫健部门负责二次供水卫生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卫生违法行为;发改、财政、城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房产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同时,针对建设管理、移交管理、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2024年,制发了《沈阳市社会自管二次供水设施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细则(试行)》,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市各区县社会自管二次供水设施评估考核,各区县根据现有社会自管二次供水设施数量按照12%比例进行抽查。2025年,对全市社会自管二次供水设施130处,自备井供水小区26处进行调研评估,并形成调研评估报告。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结果通报相关地区供水主管部门,要求挂牌销账、立行立改。

(二)加大供水基础设施改造

一是实施“大水箱”改造工程。2021年以来,我市累计投资5.7亿元,采取更换水箱、内衬,并网安装无负压设备等方式,对1231座存在运行隐患“大水箱”实施改造,做到应改尽改,全覆盖解决水质隐患。二是实施居民小区内网改造工程。2023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大投入,累计改造老旧小区685公里二次配水管网、躺杠、管道等附属设施。今年将继续利用省级专项资金开展剩余管网改造。

(三)积极推进社会自管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工作

自2019年以来,我局会同沈阳水务集团积极开展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工作,研究管理办法和措施,提高供水服务质量,确保平稳有序推进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和接管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移交2556座,正在组织各区、县(市)政府供水主管部门,对全市剩余1109座社会自管泵站数量开展联合核实确认,要求各地区和供水企业制定市政水接引方案、社会自管泵站改造、移交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原则,逐步突破这一历史难题。

(四)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检验检测体系

一是我市水质三级检测体系较为完善,沈阳水务集团建立有中心级、厂级、班组级水质检测体系,且中心级实验室为国家级资质水质监测站,资质认定能力461项,覆盖饮用水全部97项水质指标及水源水175项关键水质指标,能够严格落实水质三级检测。其它供水企业检测能力有限,97项全分析和43项常规指标主要聘请第三方进行,能够落实年检、月检、日检要求。二是市水务局作为供水行业管理部门落实水质监管职责,近年来,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市内各公共供水厂出厂水,以及管网末梢点位进行水质抽样检测。通过与供水企业上报数据交叉比对,确保水质数据真实、可靠。

(五)落实水质公开制度

沈阳水务集团依照《供水条例》《辽宁省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每月在沈阳水务集团官网上公示2次管网监测点的检测结果,检测项目为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色度、浑浊度、臭和味、高锰酸盐指数、游离氯等7项指标。每月公示1次水质综合合格率。同时每半年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一次检测,检测项目为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色度、浑浊度等21项指标,并由区营业分公司向本社区居民公示检测结果,努力让沈城百姓对水质信息看得见、摸得着。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供水条例》要求,明确监管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社会自管二次供水设施维修改造和委托管理,适时组织相关地区政府及城建、卫生等市直部门联合开展社会自管供水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社会自管泵房的居民供水水质安全、水压稳定、水量充足。

再次感谢您对社会自管供水设施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

沈阳市水务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