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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今天是:
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完善沈阳市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案》(第016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25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张晓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沈阳市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案”收悉。根据您的建议内容,结合前期电话询访了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市住建局牵头,联合编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坚持规划先行,明确年度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的建议

2019年11月市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编制了《沈阳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工作方案》,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执行。按照“系统谋划、远近结合,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厂厂相济、保障应急,适度超前、留有余量”的原则,以优先解决市民关注的生活污水直排外溢等热点问题,构建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系统,全面提升城市污水设施承载力为目标,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工程,到2025年,依托浑河、蒲河两大流域,南污、新北污两大污水处理中心框架基本形成,消除污水直排现象,雨季混合水处理能力得到增强,老城区合流制地区溢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在中部8座污水处理厂实现应急检修调配基础上,外围8座污水处理厂形成3组应急检修调配通道;长白岛、东贸库、于洪新城、卫工明渠沿线、白塔堡河沿线、细河沿线等地区污水外溢现象有效解决,污水高水位运行状态基本解决;曹仲、满融、平罗、造化等管网不完善和空白区域管线逐步补全,管网瓶颈、断头节点问题得到彻底消除,污水收集能力进一步提高。

按照市政府工作报告和环保督察、水体达标的有关要求2019年沈阳市新扩、建污水处理厂1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4万吨/日。目前,南部二期、东部等9座污水处理厂已实现达标排放,其中南部二期、于洪造化、新民屯彰驿站、新城子二期等4座污水处理厂已通过环保验收,其他污水处理厂正在履行验收程序,法库团山子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通水调试。2020年实施南部三期、北污二期等8座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3万吨/日;新续建仙女河污水转输工程、二零四区域黎明二街污水管道新建工程、南阳湖地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等污水管网建设工程32项(其中新建工程30项,续建工程2项),

新增污水管网66公里

2019年我市共有在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4座,设计日处理能力263.5万吨,日处理污水量约226.8万吨。其中:中心城区有污水处理厂19座,设计日处理能力244.5万吨,日处理污水量约 218.2万吨;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有污水处理厂5座,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19万吨,日处理污水量约8.6万吨。随着新、扩建污水处理厂陆续建成投运,2020年我市污水处理厂将达到27座,污水处理能力新增42.5万吨,设计日处理能力达到306万吨/日。其中:中心城区有污水处理厂22座设计日处理能力 286万吨;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有污水处理厂5座,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20万吨。

二、关于采取第三方运营模式的建议

全市24座污水处理厂中有12座采用B0T模式(特许经营)建设运营;2座采取TOT模式运营;9座污水处理厂采用委托/自模式运营;1座采取联合模式运营。采用B0T模式(特许经营)建设运营,由企业负责建设运营,政府与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政府运营管理部门依据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的监督数据,核定污水处理量和达标排放情况后,报财政部门,拨付污水处理费。市财政每年拨付市本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其中北部、仙女河沈水湾、满堂河、西部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为国电东北环保集团南部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为沈阳振兴环保公司,其他污水处理厂由属地负责运营管理。随着沈阳市水务一体化改革工作的不断深

化,我局也正在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运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努力实现生活污水处理厂社会化、专业化、科学化运营。

三、关于加强人员培训的建议

针对提升运行维护人员业务素质,市水务局将采取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聚焦生产运行,加大技术骨干培训力度,督促各厂按照不同能力缺口,加强培训工作,培训内容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工艺运行方面培训工作;二是加强化验检测方面培训工作力度:三是加强设备管理方面培训工作。培训采取专家进驻、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全方位做好业务培训和服务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管理经验及操作水平,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业务技术满足工作需求。同时,要求各污水处理厂结合自身工艺特点,运行实际情况,制定完成本企业生产运行管理规范,实现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从制度上保证污水处理厂稳定安全达标运行。感谢您对沈阳市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污水管理处

联系人:崔烨

联系电话:86237386 13898805766

沈阳市水务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