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污泥减量化处置,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提案”已收悉,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是污泥处置工作的总体原则,您的建议从工艺、运营等方面为我市污泥无害化处置提供了非常好的工作思路,为污泥处置减量化提出了中肯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污泥处置基本情况
2021年我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为1663吨/日,主要处置方式为土地利用(57.84%)、焚烧及建材利用(34.91%)、填埋(7.10%)、调试(0.15%)。现有特许经营污泥处置企业1家,实际处理量371.8吨/日,占应处置污泥量的31%,超出处置能力部分采用招标外委方式进行处置,无害化处置率100%。
二、工作进展
(一)统筹规划,构建科学合理的污泥处置体系
2021年1月29日,我局从市生态环境局承接市政污泥监管职能后,立即对全市污泥产出、运输、处置情况进行了调研,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沈阳市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方案》,将相关内容纳入《沈阳市城市排水规划》,统筹规划处置设施,确保污泥得到长期有效无害化处置,规避市场变化带来的污泥堆存风险;鼓励污泥尾产物资源化,形成污水-污泥-尾产物-综合利用的闭环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污泥处置体系。
规划结合我市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企业现状实际,选取具有规模的南部污水处理厂(130万吨/日)开展污泥减量化试点工作,采用污泥干化+协同焚烧处置模式,将污水处理厂产出污泥干化至含水率40%后,运输至金山热电厂进行协同焚烧,实现了在污水处理厂先“干化脱水”、外运资源化处置的闭环管理,减少了污泥运输量,降低了二次污染风险。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可研编制工作,计划2023年底前完工运行。
(二)成本监审,积极落实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要求,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于2016年调整为居民0.95元/立方米、非居民1.40元/立方米。2020年,市发改委组织开展了全市污水和污泥处理的成本监审,污水和污泥处理平均运营成本为1.31元/立方米,与现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对比基本相当,与现行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对比还有一定调整空间,不能完全覆盖成本部分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贴,确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三、下步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南部污泥处置项目。6月底前完成项目可研审批工作,9月底前完成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联评联审、社会投资方招标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2023年底前完工,新增污泥处置能力1000吨/日。
二是落实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要求。2021年国家明确要求涉及民生的重大调定价项目暂不出台,我市将密切关注污水处理成本变化及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准确把握价格调整时机、节奏、力度的总体要求,有效落实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要求。
感谢您对我市污泥处置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污水管理处
联 系 人: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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