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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今天是:
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关于洪涝之后如何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的提案》(第59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0-24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李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洪涝之后如何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的提案收悉,沈阳市政府十分重视农田水利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现答复如下:

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

1.2014—2016年是全面提升我市农田排涝能力的三年,沈阳市政府共安排投资9.34亿元,对新民、辽中、法库、康平、沈北等县区的农田涝区进行集中治理,维修改造排水站272座,沟道清淤1131条,改造桥涵等配套建筑物869座。经过本轮治理,彻底解决了农田排涝骨干工程年久失修的问题,目前工程运行良好,在近几年汛期农田排涝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安排投资6200万元,实施浑南、毓宝台灌区节水改造、对新民、法库、沈北地区的排水站和排水干沟进行治理,目前工程已开工建设。

2.针对今年汛期农田排涝存在问题,组织各涉农区、县(市)根据农田排涝骨干工程水毁情况和实际需求具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谋划2023—2025年农田排涝项目计划。组织编制重点涝区系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争取省以上投资做好前期工作储备。组织编制浑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工程计划投资2亿元,目前已纳入国家投资项目计划。

3.为保证工程良好运行,市财政每年安排农田水利维修养护资金1400余万元,用于大中型灌区和排水站的维修养护,促进工程长久发挥效益。积极发挥乡镇水利站和村级水管员重要作用,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维护。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1.我市2019和2020年共投入财政资金10.55亿元,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78.7万亩。2021年度投入财政资金6.84亿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51.87万亩,目前总体完成进度为90.59%。2022年下达财政资金6.93亿元,计划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54.96万亩,目前已进场施工。

2.积极谋划2023—2025年项目,实现“三覆盖、三结合、一突破、多角度”。“三覆盖”即在时间安排上全覆盖,所有项目均要在“十四五”期间内完成;新建项目,按“三区三线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口径要实现全覆盖;提质改造项目,应将2018年以前的已建项目全覆盖,在“三区三线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口径内的项目要优先安排。“三结合”即与水利部门的灌区、排干相结合,做到灌能充分利用地表水,排能有效衔接已建排水沟渠,做到旱涝保收;与易涝区和易旱区结合,解决易受灾区域突出问题;与已建项目区现状调查相结合,在对单体工程损毁情况摸排基础上,做到农田基础设施应建尽建。“一突破”即投资标准允许突破,可以突破省投资标准,应报尽报。“多角度”即分年度从建设模式是新建或是提质改造上、从种植模式是水田或是旱田上、从高标准农田的主要工程措施上,形成具体的工程类项目。

三、资金保障

市级财政在积极做好本级资金保障的同时,通过争取上级专项、申请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截至目前,2022年已投入资金12亿元,其中:筹集市本级资金1.8亿元,争取上级专项资金5亿元,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2亿元,重点支持中小河流治理、防汛抗旱、灌区节水改造、排水干沟清淤治理等工程和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保障了水安全,提升了农业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水平。

我们将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领域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强调研,及时了解各地的农田水利需求,不断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与各县区政府共同做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促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农村水利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农村水利处

联系人:赵正武

联系电话:88500103 13478114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