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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今天是:
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关于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强 二次供水管理的提案》(第42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02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李展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强二次供水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二次加压泵站缺乏统筹规划、无序建设、建设标准无法可依的问题

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居民小区二次加压泵站管理是由物业进行管理,供水企业只负责市政供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对居民小区实行总表收费。沈阳是全国第一个从1997年开始,由供水企业接收代管居民供水加压泵站的城市,泵站接收代管比例居全国第一位。我市现有住宅小区二次加压泵站2960座,其中供水企业代管2300座,社会自管660座。

(一)已接收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有序。基本达到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对已接受的二次供水设施,供水企业能够做到专业化统一管理,管理人员每日2次对泵站进行巡检,巡检内容包括:安全防范检查、水质检测与化验、设备设施运行检查、动态数据记录和环境卫生清理,同时设立专人24小时值班,如出现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到场解决。

(二)全面提升二次供水保障质量。二次供水是保障居民安全饮水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容易出现停水,水压不足,自来水水质问题的高发区域,特别是设备设施老化,造成漏损率高,维护管理难。对此我市本着民生问题无小事原则,按照省、市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拟开展以下二次供水质量提升工作。1.实施“大水箱”改造,消除二次供水隐患。按照张国清书记、张雷书记在省政协办公厅《关于沈阳住宅小区供水质量问题的视察报告》上的批示精神,我市已将居民小区二次加压泵站“大水箱”改造作为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重点工程列入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12月25日,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大水箱”改造工作,确定了改造原则。今年拟改造我市不符合标准的钢砼材质水池和不锈钢(铁皮、玻璃钢、塑料)水箱共计1314座,总投资约5.7亿元,改造后水箱采用不锈钢材质,达到食品级不锈钢(0Cr18Ni9)SUS304等级。其中并网改造184处,采用“二并一、大并小”的方式,消除二次供水隐患。目前已完成多规合一、可研审批、初步设计编制等工作,计划5月份开工建设,9月30日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前完成工程验收。2.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内网改造工程。《2021年城建项目投资计划(续建及前期)的通知》沈建发〔2021〕10号明确,由市水务集团负责对沈阳市居民小区内网进行改造,总投资25.48亿元,水务集团出资20%,剩余80%非财税独立区由市、区各半还款,财税独立区由区政府全额还款,社会自管部分自行承担。一是先期建设232公里小区内网改造工程;二是由市水务集团整体推进年度3939公里小区内网前期工作,编制可研报告申请地债。2021年暂安排企业资金18560万元,由水务集团负责完成前期手续。3.启动供水安全项目。此项目市水务集团从世行贷款6亿元人民币(国家担保),2015年申报,2021年3月份获批,此项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投资1.1亿元进行智慧化水务平台建设,1487个二次加压泵站实现远传监控,实时监控泵站水位、压力、电量、流量等重要指标,实现视频监控、智能管控,截至2021年3月,沈河与和平两区400-500个二次加压泵站实现远传智能化监控。二是世行贷款投资4.7亿元,进行全市管网改造和泵站提升,拟逐步对老旧小区供水管网及二次泵站进行质量提升。

我局已聘请第三方机构,拟制定《沈阳市二次加压泵站管理细则》,目前细则初稿已完成,完善后履行专家论证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第三方机构将对在建、拟建供水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指导施工单位(各供水企业)做好统一规划建设、严把质量关口,确保打造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民生工程。

二、社会自管泵站管理主体混乱的问题

(一)社会自管泵站存在的问题。一是我市社会自管的660个社会自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责任主体大部分是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管理良莠不齐,比如万科、金地等大开发商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相对规范,而一些10年以上的老旧小区管理比较混乱,存在管理责任主体多次变更及外包租赁等问题,特别是个别小区二次供水责任主体走、死、逃、亡,造成弃管。二是未移交的社会自管二次供水设施经常出现责任主体拖欠电费,导致电业局停电造成停水事件,并且存在二次加压设施及小区内网漏水维护维修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三是一些几十年的老旧小区,管理责任主体多次变更,新人不管旧账,想免费移交,低价移交供水企业的比较普遍,这给供水企业接收带来很大经济负担,双方协调会、磋商会开了几次甚至几十次,但是都因为托管费、供水管网改造费用的取费问题达不成一致,而导致移交问题议而不决,一拖再拖。

(二)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市领导高度关注。我局向市领导反映此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得到了高度重视。2019年12月24日王忠昆副市长听取供水工作业务会议确定由市水务局会同水务集团就加强我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提高供水服务质量,确保平稳有续推进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和接管工作,研究管理办法和措施。二是全面摸底排查。2020年初,我局着手二次加压泵站统计建档工作,会同水务集团等各个供水企业,对掌握的建成区二次加压泵站全部完成建档;2020年8月份发函给各区、县(市)再一次摸底统计自管泵站,共排查自管泵站751个;9月份根据各区、县(市)摸底结果,由供水企业对摸底结果进行甄别,共确定符合社会自管二次供水设施660个。在对每个泵站建立档案的同时,对每个泵站的情况摸清了底数,包括目前管理现状、产权单位、存在的问题、未移交原因等为下一步统筹谋划推进二次加压泵站移交工作奠定了工作基础。三是完成部分泵站移交改造任务。2020年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关于苏家屯香醇波尔多居民小区喝不上合格生活饮用水问题的投诉”批示及市政府工作要求,苏家屯政府主动作为,垫付移交费用,我局协调市水务集团在对泵站改造上给予了“成本价”,特事特办,按“最优惠政策”收取移交费用,并分两期收取,完成移交工作;近几年我局配合市国资委完成“三供一业”涉及的127座泵站,9.03万户改造和移交工作。其中:央企国家投资改造费用50%,集团30%,企业20%;原中央下放破产企业,国家投资改造费用100%。中央下发其他企业,国家投资改造费用50%,集团30%,企业20%。以上成功案例,为我市二次供水泵站移交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四是实施“大水箱”改造工程将对泵站移交工作奠定一定基础,起到助推的作用。此项改造任务将社会自管泵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大水箱”全面覆盖、应改尽改,把二次加压设施最重要的水质隐患解决掉。改造后的水箱材质及卫生标准能够达到供水企业移交要求,将为社会自管泵站责任主体节省移交改造费用。

(三)制定移交方案,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自管泵站进行深入实地调研,逐一明确改造费用和移交费用,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沈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移交方案》,报市政府审核后实施。下一步移交过程中将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 的原则,合理制定移交计划。其中水质安全隐患突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无单位管理的弃管泵站应限期移交,供水设施移交条件良好、移交单位态度积极、资金保障度高的优先移交。在移交过程中按照新伟市长“条抓块保”的原则,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落实地方政府在此项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在移交方案的总体框架下,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二次加压设施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楼内公共供水管路及设备设施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据了解开发商在建设楼房主体工程时,楼内公共供水管路及设备设施并未交于供水企业建设,均是自建。其设备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费用包含在业主购房时缴纳的维修基金,新版《沈阳市供用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城市公共供水设施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含水表),由城市公共供水单位负责维护”。就此出现物业公司对楼内公共供水设施脱手不管,群众投诉量大,供水企业维护维修成本高、负担重、难实施的问题。

楼内公共供水设备设施管理权移交,应该是解决此项问题的核心,这需要政府层面出台移交办法,进一步明确楼内公共供水设施应由供水企业管理,同时开发商或管理单位交付托管费用。办法的出台要做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需待时机成熟后才能制定;您在议案中提到的通过城市供水价格或政府补贴水价统一弥补的建议,我局分别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价格部门及市财政局意见,了解到我市现行水价与成本倒挂1.14元/立方米。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价格部门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成本监审情况,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及行业发展需要、社会承受能力和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等因素,适时安排相关水价政策,目前城市供水价格保持不变。

感谢您对城市供水安全加强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关心,以上工作是我局城市供水行业管理的重点,关乎民生供水保障,相信在您的积极推动下,以上问题将逐步解决,确保百姓供水安全。

承办处室:水资源管理处

联 系 人:崔  君

电话:2255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