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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水务局党组 沈阳市水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01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沈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市水务局党组紧密围绕《沈阳市2024年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部署,结合我市水务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工作完成情况及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思路报告如下。

一、着力深化机构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

1.2024年7月份,按照市政府部署,原沈阳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队成建制划转至市执法局,新成立了市执法局水务执法分局。水务执法分局受市水务局委托集中行使市本级水务行政处罚职权。

2.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沈阳市水务行政执法机制体制调研工作;指导和推进各区县(市)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

3.市水务局29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审批“一体化”平台,依申请事项全面实现全程网办和最多跑一次。

4.完成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情况自查和整改工作,推动“非禁即入”规定深入落实。

5.完成向省级以上开发区赋权的相关工作。

6.2024年,市水务局共办理审批业务438件,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7.开展许可事项精细化梳理,已将4项业务配置上线“一件事”法人服务系统,15项业务上线“一件事”工程建设系统。依申请事项全部实现网上、移动端、电话预约;高频事项均已实现电子批文;电子证照转化率、电子档案归档率均达100%。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

1.高位推动,统筹谋划,水务营商环境建设有提升。全面完成2024年度营商环境建设要点任务并有所突破;高质量完成“获得用水”营商环境国评指标任务。

2.优化服务,惠民利企,涉水政务服务质效有突破。审批处荣获沈阳市“政务服务先锋号”荣誉称号;29项依申请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出台分期验收、优化审批流程等多项营商举措;14个事项上线“都市圈通办”;告知承诺制适用领域不断延伸。

3.精心组织水务营商主题活动。组织“亲清会客厅”活动11期,72家企业参加,55项诉求全部办结;组织营商监督员活动4期,营商监督员34人次参加;“清风水务智慧执法”品牌建设树立全省行业标杆。

三、加强立法引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1.完成规章立法工作计划任务。完成了修改《沈阳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和修改《沈阳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管办法》的调研工作。

2.完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7个批次任务;将重新修订《沈阳市排水管理条例》列入市人大2025年立法计划。

3.印发了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工作规则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工作制度,完善了内部制度体系。

四、优化决策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方面

1.印发了《市水务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和《沈阳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齐备。

2.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组织其完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稳评4次,合法性审查14次,出具意见20余件,审查机关合同28份,为区县提供法律指导9次。

五、坚持执法为民,提高行政执法质效方面

1.完成执法体制改革任务,完善制度做好衔接。2024年7月,按照市政府部署完成执法机构改革和队伍转隶工作;机构转隶后,对新机制、新体制作出动态调整和补充;印发了执法协作工作方案;重新签订了执法委托书并协助新机构完成执法主体确认。

2.着眼重点领域监管,专项执法活动取得成效。2024年,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及市领导指示,市水务局组织各执法机构针对地源热泵项目、洗车行业及城市违法排水活动共组织开展了3次专项执法活动,累计开展行政检查400余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28件,依法封闭取水工程28处,下达处罚决定67件,追缴水资源费2246.36万元和污水处理费624.59万元。

3.执法工作成效显著,省内标杆牢固树立。沈阳市水务综合执法工作在2024年度辽宁省“大禹杯”考核中取得满分成绩;沈阳市水务执法工作成效被新华网、中国水利报等多家媒体刊载。辽宁省水利厅通过公文形式号召全省各市学习借鉴沈阳市水务综合执法工作经验。

六、提升应急能力,加强水旱灾害应对方面

1.积极实施防洪治理,提升防灾能力。实施辽河、秀水河、绕阳河等防洪治理工程,改造3个农田易涝区和10座排水站,治理山洪沟5条,改造提升7座泵站和10处易积水点位的排水能力,城区排水管线和窨井维护率分别增长33.7%和24.37%。

2.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科学应对我市有历史记录最强降雨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科学调度工程设施。共处置工情、险情200余处;提前转移人员522人,排除农田积水7.9亿立方米,城区布控设备2610台次及人员1.19万人次,开展应急处置727次。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辽宁日报等省以上媒体给予正面宣传报道22次。

七、整治政府失信行为,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1.严格落实《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整治,未发现问题。

2.组织开展“2024年水利建设领域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全面排查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问题;未发现欠薪上访情况。

3.落实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行政处罚案件决定文书中附信用修复告知函比例达到100%,指导企业信用修复5件。

4.积极采纳和落实司法部门“三书一函”。2024年度,市水务局收到和平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一份,已经积极落实建议调整工作措施并按期答复司法部门。

八、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方面

1.指导全市行政调解和矛盾化解工作。继续深化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据《市水务局进一步加强水务行政调解工作方案》总体部署,指导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规范开展水务行政裁决及水务相关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2.组织妥善处理信访事件。市水务局2024年度接收各类信访案件23件,未出现进京上访和重点案件,圆满实现安全稳定的工作目标。

九、强化科技保障,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1.推进行政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防洪排涝调度数字化平台项目建设任务。

2.组织召开了年度网络安全会议,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并定期自查。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保密协议等措施全面落实。

3.“清风水务,智慧执法”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新华社、辽沈晚报、指尖新闻客户端、沈阳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平台对沈阳市水务执法数字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十、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方面

1.局党组审议通过《市水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市水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市水务局2024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总结、部署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针对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期间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整改。

2.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坚持“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点必学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党支部年度重点学习计划并组织落实。

3.全面推动普法宣传和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各项工作,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中国行”等普法活动;组织3期共16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执法资格培训;组织执法业务培训15期,培训各级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

十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推动基层管理能力提升工作效果不明显。随着近两年来机构改革和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各区、县(市)水行政管理职权归属,主管部门和水务执法机构的频繁变动,基层水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使以及水行政执法活动的开展均受到较大影响。目前除市本级以外各区、县(市)的水行政管理机构基本健全,但基层管理部门编制不足,执法工作水平不高,日常监管活动不到位等情况比较普遍。经调研发现,部分区、县仍存在水务行政管理职责空悬和行政管理活动真空的问题。市本级水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成果未能对基层发挥有效的示范作用,市、县两级水务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断层现象没有明显改善。

2.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需要持续深化。根据《沈阳市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市水务局在以下方面的工作需要持续推进并取得实效。一是加快推进水电气网公共服务“一站式”服务工作,积极沟通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国家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任务,指导公共供水企业提高“获得用水”服务质量;二是水务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程度不高,水务政务服务品牌效应不明显,水务政务服务的企业感知度和社会认可度不高;三是在全面深化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面仍有短板,市内五区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管理不够精细,涉技术评审的审批事项总体办理时间较长,“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不够广泛。

3.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短板。第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针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工作提出了“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强”“依法行政能力不足”“规范执法存在短板”三个问题。在全面深化整改的基础上,市水务局在全面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推进全流程监管工作方面,继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仍需继续努力,突破争先。

十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王茂龙同志作为沈阳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组织有关部门完成《沈阳市2024年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9项工作任务,完成2024年全面依法治省五项重点任务,任组长督导推进“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组织完成省、市提升执法质效三年行动方案25项任务;三是完成述法任务并对市水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局党组听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展报告4次;四是积极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内部程序规范制度齐备;五是组织完成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修订《沈阳市排水管理条例》项目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六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法机制和体制及时动态调整,积极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显著;七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行政诉讼案件领导出庭应诉率为100%;八是带头领学《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通报典型案件,监督党组成员及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九是部署落实普法责任制各项任务,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了执法人员工作水平;十是部署开展“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完成4个重点领域12项重点工作的27项具体任务。

上述内容已在王茂龙局长述职报告中详述。

十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5年,市水务局将继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沈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在以下方面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结合我市水务工作实际寻求工作亮点,争取实现突破。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引领,以全面落实《沈阳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理论学习为抓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提升党员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

二是继续按照《沈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总体部署,细化市水务局任务并全面贯彻落实。通过提升水务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发挥执法监督工作效用,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等措施,全面提升沈阳市水务局各项行政执法活动质量,同时指导和带动全市各级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全面依法履职,公正文明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优化水务领域市场活力和保障稳定有序的社会管理秩序的工作目标。

三是继续按照《沈阳市实施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5年)》总体部署,以沈阳市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出台,推动全市政务服务质量标准化,全面落实信用惩戒和信用监管,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等领域全面发力,突破争先,以办事指南“准不准”、办事流程“通不通”、政务服务“优不优”、项目审批“快不快”作为衡量标准,大胆改革创新、优化审批流程、强化靠前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加快工程建设项目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