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财政厅:
根据《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水合〔2021〕12号)要求,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2020年中央和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的批复》(辽水规财〔2020〕260号),我市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材料报上。
附件:1.沈阳市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沈阳市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
沈阳市水务局
沈阳市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
(联系人:曾勇,联系电话:2424381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