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成过程
根据《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水合〔2021〕12号)要求,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2020年中央和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的批复》(辽水规财〔2020〕260号),我市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形成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二、主要内容
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从概述、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自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经验问题和建议、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共7个方面进行自评。
(单位:沈阳市水务局 联系人:曾勇 联系电话:2424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