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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水务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沈阳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小区(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4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各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进一步提升城市节水管理整体水平,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适应城市节水发展新形式,根据《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节水型社区评价导则》(GB/T 26928)、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5号)、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社区)申报与考评办法(试行)>和<辽宁省节水型企业(单位)考评标准(试行)><辽宁省节水型小区(社区)考评标准(试行)>》的通知辽住建〔2020〕6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沈阳市水务局、 沈阳市发展改革委、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开展沈阳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小区(社区)创建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凡在我市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含经济开发区)、皇姑区、大东区、苏家屯区、于洪区、浑南区、沈北新区、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区域内的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单位、小区(社区)均可申报创建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社区)。

二、申报时间

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社区)申报与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的3月30日前受理申报材料,4月20日前完成考评工作。

三、申报程序

企业(单位)、小区(社区)按照《辽宁省节水型企业(单位)考核标准》《辽宁省节水型小区(社区)考核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查,达标后将申报材料上报各区、县(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对达到《标准》要求的,提出初审意见,经初审合格后,对所辖区域内申报单位的材料统一组织报送至沈阳市水务局。

四、申报材料

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材料要全面、简洁。各项指标支撑材料的种类、出处及统计口径要明确、统一,有关资料和表格填写要规范。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社区)基本概况。

(二)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社区)申报考评表。

(三)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社区)自查报告。

(四)佐证材料(依据考评顺序和内容进行编制,主要用于佐证数据来源,申报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和信息)。

五、考评体系和合格标准

(一)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考评体系包括基本要求、管理指标和技术指标(见附表一)。基本要求全部满足,管理指标得分52分及以上,技术指标满足用水效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可评为节水型企业(单位)。

(二)市级节水型小区(社区)考评体系包括基本要求、管理指标、技术要求指标、鼓励性指标(见附表二)。基本要求全部满足,管理指标要求得分30分及以上,技术要求指标得分45分及以上,总得分90分以上的,可评为节水型小区(社区)。

六、考核评审

考核评审采取查阅资料及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材料初审。各区、县(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完成申报材料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并提出现场考核单位建议名单。

(二)现场考核。考核内容为:听取申报单位汇报;查阅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等;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与相关人员的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工作,确保数据完整和准确。

(三)验收评审。根据现场考核情况对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进行综合打分并审定通过考评单位名单。

(四)命名与表彰。对通过考核评审的企业(单位)、小区(社区)将授予“沈阳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社区)”荣誉称号,并给予通报表彰。

七、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社区)。

1.使用非节水器具及设备的;

2.未开展用水分级计量的;

3.未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

4.不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或水费的。

(二)各区、县(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日常管理和复查责任。对已评为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社区)的单位,两年进行一次抽查,经抽查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应申报原审批部门撤消其沈阳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社区)称号。


附件:1.辽宁省节水型企业(单位)考核标准(试行)

      2.辽宁省节水型小区(社区)考核标准(试行)

      3.沈阳市节水型企业(单位)申报考评表

      4.沈阳市节水型小区(社区)申报考评表

      5.申报材料目录(参考)

沈阳市水务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

2022年31

(联系人:杜雯,电话:31500997,邮箱:sysjsb@126.com)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链接:《沈阳市水务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 沈阳市工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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