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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水务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08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一、形成过程

为扎实做好我市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按照《水利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0〕87号)和《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水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1-2022年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申报工作,联合下发文件。

二、主要内容

组织市水务中心、各相关区、县(市)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功能作用、水源保障、农业水价改革基础、区县重视程度、管护机制落实、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申报条件要求,积极申报2021-2022年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

三、具体要求

要结合申报条件认真校核,按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方案编制指南要求》上报改造灌区名单,并载明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确定纳入改造名单的灌区要提早开展总体方案编制工作,于7月10日前上报。



文件链接:沈阳市水务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