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水务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沈阳市节水型企业(单位) 节水型小区(社区) 节水先进集体 节水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16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一、形成过程
根据《节约用水条例》《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沈阳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沈阳市水务局会同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研究制定了《沈阳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小区(社区)、节水先进集体、节水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评选范围包含我市13个区、县(市)所属区域的非居民用水户。
三、具体内容
各区县(市)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按照评选标准,做好参选申报工作,确保高质量做好评选工作。通过审核的企业(单位)、小区(社区)、集体和个人将授予“沈阳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小区(社区)和节水集体和节水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