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您好,今天是:
沈阳市水务局 中共沈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沈阳市司法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办理取排水领域违法案件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5-23     来源:沈阳市水务局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市领导关于加强取排水领域治理的指示,沈阳市水务局联合政法、司法、税务等7部门制定《关于办理取排水领域违法案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沈水合〔2025〕6号),旨在打击擅自取排水行为,统一执法标准,保障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等公共利益。文件自2025年5月23日起实施。

二、核心内容

规范违法取排水行为的认定。违法取水行为包括擅自取水:包括无证取用地下水、地表水,违规使用水源热泵等。擅自排水违法行为包括:未获许可将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违法用水违法行为包括:窃取公共供水、破坏水表、擅自启用消防用水等。

统一涉案违法情节以取(排)水量为核心裁量基准。具体工作中优先采用有效计量数据;无法计量的,按“最大取(排)水能力”标准进行核定。具体核定原则为:水源热泵类项目通过综合供热面积、设备参数等计算;疏干降水类项目依据水泵流量或地勘数据核定。洗浴、洗车等行业参照《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核定。以上技术核定方法适用于2024年12月1日后的违法行为。具体核定结果用于水行政处罚、水资源税费追缴。市政水违法取水量按照以下方式计算:非居民类用水按管道标准流量×时间(无法认定按180-360天计)。居民类可选用阶梯水价定额或管道流量计算。消防类采用独立水箱按容积×月次核定。

三、政策亮点

一是形成多部门协同治理涉水违法活动合力,提升治理效能;二是制订科学量化标准,引入行业定额、设备参数等技术核定方法,避免"一刀切",区分生产经营、居民生活等场景,体现执法合理性;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随上级政策调整及时更新。

四、执行要求

文件已印发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纪要》认定违法情节,确保裁量标准和方法一致,水费核定工作规范统一。

五、政策意义

该文件通过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技术支撑,既打击违法行为,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对规范沈阳市水资源管理、维护税收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文件链接:沈阳市水务局 中共沈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沈阳市中级...